期待!巴中将试点推进“四代房”建设

为鼓励开展传统建筑设计创新,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态环境和宜居品质,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在充分借鉴外市先进经验,反复交流讨论和和广泛征求意见,并经市政府审定后,9月24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了《巴中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版)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试点推进城市森林花园建筑(即“四代房”)规划建设。

补充规定主要包括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项目的适用范围、确定方式、设计要求、激励措施、维护管理等5项内容。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为两年。

城市森林花园建筑作为一种新概念、新技术,目前还处于探索试点阶段,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有关文件均无明确界定,因此,补充规定既充分遵循现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又进行大胆探索、创新;既学习借鉴试点地区的经验,又紧密结合巴中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实际;既引导、鼓励推进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又明确准入标准、设计要求,确保稳慎、有序推进;既明确规划设计技术指引,又对建设管理、核实验收、物业服务及执法监督等提出要求。

详细内容

适用范围

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项目适用于以宗地为单位的开发住宅项目,不适用于商业用地性质建筑项目和改建、扩建的住宅类建筑项目。

确定方式

确定方式分为以下2种情形。

一、未明确土地使用权的,应在地块规划条件中明确作为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项目,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方案,也可采取带项目设计方案出让;

二、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须全部居住建筑均未动工建设,项目业主提出申请,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作为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项目。涉及规划条件变更的,应按程序签订土地出让补充协议。

设计要求

在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对开敞式空中公共活动平台(以下简称“公共平台”)和外挑空中花园(以下简称“空中花园”)提出以下设计要求。

一、公共平台

1.集中设置,有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但不得设置围挡,且后期不得分隔;

2.空间高度不低于10米,户均使用面积不大于10平方米;

3. 仅作为公共绿化、公共休闲、邻里交流的空间,严禁另作他用和商业化使用。

二、空中花园

1.住宅的套内使用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

2.设置于建筑主体结构以外,两层通高且空间高度不低于6米;

3.外挑尺寸宜大于4米小于6米,投影面积小于住宅套内使用面积的40%且不大于50平方米。

三、公共平台、空中花园的绿化设计

1.需编制绿化专项方案;

2.绿化覆土深度不小于0.5米;

3.公共平台、空中花园的绿化面积分别不得小于水平投影面积的40%、60%。

此外,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项目的建筑退距、建筑间距、采光及消防、安全距离等须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激励措施

按设计要求设计建设的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项目,经核实、验收合格后兑现以下激励措施。

一、空中花园进深及面积

可突破《巴中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版)》关于阳台面积和进深的限制。

二、计容问题

公共平台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空中花园60%绿化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其余40%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折算计入容积率。公共平台、空中花园的建筑面积均计入总建筑面积。

三、建筑密度计算

城市森林花园建筑试点项目的建筑密度按首层建筑物基底面积标准进行计算,并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四、绿地率

按照绿化方案实施并通过专项核实验收的公共平台绿化,其中一层绿化的水平投影面积可计入项目绿地率。

维护管理

明确住房城乡建设、城管执法等部门的管理职责,并对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管理要求。

住建部门:

负责督促开发企业就项目的后期管理、物业服务及物业费缴纳等与购房业主签订《补充协议》。

开发企业:

负责公共平台和空中花园的绿化实施及申请专项验收。

物业服务企业:

负责绿化植物的统一管护、补植等。

城管执法部门:

依法对乱搭乱建、擅自改变公共平台或空中花园使用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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