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 全域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截至2020年底,巴中农村公路县、乡、村道路通车总里程达到22911.43公里,并全部纳入了各县(区)人民政府的管护范围

近日,《巴中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印发,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完善管护体制、强化资金保障和健全长效机制等五方面工作,将有力促进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实施方案》提到,完善管护体制。市级统筹推进全市农村公路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对县(区)政府绩效管理。县(区)要全面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按照县乡村分级管理原则,明确县级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员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并建立清单。乡(镇)政府要落实一名及以上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完善职能职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发挥农村群众作为农村基础设施直接受益主体的作用,引导农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日常管理养护。

强化资金保障。从2021年起,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10000元/年·公里、乡道5000元/年·公里、村道3000元/年·公里、桥梁隧道100元/年·延米。其中,省级财政承担30%,市级财政承担20%,剩余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鼓励采取资金补助、以奖代补、先养后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

健全长效机制。通过全域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完善养护生产模式,推行养护市场化改革,加快完善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公路日常管护机制等措施,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同时,全面加强安全管理,整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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