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 热点问题解答

1、问:巴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出台的依据和背景是什么?

答: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103号)和《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巴教体函〔2021〕29号)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所有公民办学校一律通过教育部门的招生入学平台统一招生,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

2、问:巴州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总体原则和要求是什么?

答:义务教育招生的总体原则是:坚持免试入学全覆盖,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坚持划片就近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同步开展招生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宣传和预约报名,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坚持阳光公正入学,不得为超计划、违规选拔、违规跨区域招收和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注册转接。

3、问: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流程、安排办法在哪里知晓?什么时候带哪些资料到哪里去登记入学呢?

答:关注“巴州区教科体局”微信公众号,搜索幼升小、小升初入学指南,了解巴州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具体要求。巴州区乡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学生直接到所属的乡镇中小学就读。巴中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须登录“巴中城区中小学入学网上报名系统”(关注“巴州区教科体局”微信公众号,点击底部“办事服务-招生入学”),按时间节点进行信息采集、现场审核、填报志愿、查询结果;网络填报有困难的,由学生现就读学校或招生学校指导进行填报;现场审核需提供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证明(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居住证、拆迁协议、备案租房证明等),随迁子女还须提供其法定监护人务工经商证明。区教科体局招生入学咨询电话:0827-5282101。

4、问:就读巴中城区民办学校需要在统一平台登记吗?

答:必须登记。巴中城区公、民办义务阶段学校一律通过巴州区教科体局的招生平台统一招生;未在统一招生平台注册采集信息的,不予注册巴中城区学校学籍。无论是公办还是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5、问:进城务工、返乡农民工随迁子女怎样登记入学?

答:巴州区全面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坚持“政府负责、齐抓共管、公办为主、依法规范”的原则,确保不让一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失学。随迁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居住证明、就业证明等材料,按招生入学指南规定的时间节点登记、核验资料(一、七年级以外的的其他年级转学,也可向现居住地所对应的学校提出申请);若所申请的学校无空余席位的,区教科体局按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6、问:义务教育阶段可以通过考试或其他获奖证书等选择学校吗?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律不得自行组织考试招生;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测评等或者任何形式的知识性考试选拔生源;不得以各类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

7、问:学校可以承诺学生已经被提前录取并预收费用吗?

答:不可以。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所有公、民办学校招生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录取,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更不得提前收取任何费用。未按照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统一要求登记和录取的入学信息均无效。

8、问:今年招生入学有哪些纪律要求?

答: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103号)和《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巴教体函〔2021〕29号)的要求,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所有公民办学校一律通过教育部门的招生入学平台统一招生,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

9、问:错过统一平台信息采集及审核时间的还能办理入学登记吗?

答:可以。学生错过招生入学信息采集及审核时间的,由学生法定监护人到区教科体局307室现场申请、登记、核验资料,区教科体局根据情况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10、问:如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答: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具体情况提出教育安置意见,落实“一人一案”,并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对能够在普通中小学就读的,依法保障就近方便随班就读,推进融合教育;对学习和生活上需要特别支持、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安置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对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采取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每一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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