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重庆市江北区签署合作协议 深化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

《四川省巴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北办事处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于1月7日签署,两地将在六个方面进行合作,共同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

    两地将建立合作工作机制。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探索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协商解决需要推动的工作。加强交流学习,选派业务骨干进行短期驻点学习,积极借鉴先进工作经验,分享优秀工作成果。

    建立两地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健全两地信息协查机制,确保共享信息安全,明确协查内容,包括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提取信息、贷款信息、房产信息、婚姻状况等信息协查;为两地人才跨区域流动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依法依规提供便利和信息保障。

    深化两地互认互贷。积极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跨区域转移接续和互认互贷机制。在尊重两地具体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确保申请贷款的异地职工与购房所在地职工享受同城化贷款权益。

    联合治理违规提取。建立治理违规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核查联动机制,开展源头教育防范和排查,定期通报核查治理情况,共享防范治理成果。

    协同开展涉及公积金领域的司法扣划工作。严格执行川渝两地人民法院联合出台的区域性住房公积金司法扣划规定,加强两地跨区域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联动协作。

    联合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建制。在现有体制下,双方原则同意协调推进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工作,定期分析、总结问题和经验,在扩大制度受益面的基础上,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记者获悉,自去年10月两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达成合作意向以来,及时开通川渝公积金业务绿色通道,大幅缩短办理时间,共办理异地转移接续转入9人、转入金额9.2万元;办理异地购房提取19人、提取资金168.93万元;办理异地贷款28人、发放贷款83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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