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省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5000余万元

日前,省财政厅下达巴中市第四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5536.3万元,主要用于恩阳区农村聚居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巴州区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巴州区及南江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通江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全市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环保执法能力建设等方面。去年以来,巴中市共争取到位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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