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

为持续整治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市场秩序,强化烟花爆竹行业监管,近日,南江县印发《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对城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设立烟花爆竹零售店,严格控制布点规划。

据了解,2020年至2022年期间,南江县将在全县32个乡镇、街道设置266个零售经营店。布点本着安全第一、有利监管,坚持“保障安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总量控制、适度竞争”原则,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规范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行为。在满足法定安全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考虑无违法行为记录、经营场所面积大、营业用房楼层低、安全条件好和有烟花爆竹销售经验的申报人从事相关经营业务。

零售经营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必须经过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选址、外部距离、面积和存放限量、平面布置、建筑结构、消防和电气等必须符合《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条件。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行一店一证经营,不得搞店外经营,严禁另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不得转租、转借、转让《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拒不服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管理的,在上一轮经营期内因安全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累计受到2次及重大行政处罚的,申请资料伪造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认定有必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其他安全生产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以及不符合布点规划条件和要求的,其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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