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几万元买的地下车位,该是谁的不动产?——巴城地下车位将有“身份证”

据相关部门统计,目前,巴城中心城区(含一城三区)地下车位(库)库存约10万个,车库建筑面积超300万㎡。

为进一步规范地下车位不动产确权登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执法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试点开展中心城区地下车位不动产确权登记的通知》(后简称《通知》)。

作为一项重要的财产权益,地下车位不动产确权登记如何开展?有什么原则和程序?对此,记者进行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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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城某小区地下停场


权责不明

车位纠纷时有发生

“前段时间,我们小区部分地下车位被围起来了,有门市业主在打围的地方打掉隔离墙,扩大门市面积。”2019年3月9日,巴城回风一小区业主因车位被侵占与开发商发生纠纷。

“小区车位是我们业主的,虽然没有产权,但不是谁想破坏就破坏,开发商是卖还是出租,都应该告知业主,而不应该改变其原有结构,这样不仅侵犯了业主权益,还产生了严重的安全隐患。”业主杨先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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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2日,巴城另一小区业主集体向开发商讨说法。据业主反映,事情起因是开发商私自改变小区的规划性质以及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同意就私自出售车位,车位出售不成功就对停车位租金涨价。

“我们去规划部门查资料,发现小区原来的车位规划在负一楼,负三楼是架空层,架空层用途是业主的物业用房以及功能用房,而开发商不知道通过什么手段办成了私有产权,再加之开发商出售车位不成,便将停车位租金由2160元/年涨到了4200元/年,由此与业主产生矛盾。”该小区业主称。

随后,经西城街道草坝社区、西城派出所等部门协调,事态才得以平息。

未确权前

车主只有使用权

地下车位作为单独的物业单位进行出售,在巴城房地产行业已经有多年的历史,价格也从若干年前的几千元一个,上涨到如今的几万元甚至十几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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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房子时一并购买了车位,价格是4万多元,除了与开发商签订了一份车位买卖合同,并没有其他证件。”市民张先生称,买了车位后,他每年还需向物业支付2400元的停车管理费,对于这笔钱,他也不知道合不合理。

“小区要实现人车分流,不能停在社区内,业主的车也越来越多,光靠着外面那些免费停车位早就不够用了,停得太远又耽误时间,虽然地下车位现在挺贵的,不过长远来看,如果想在小区常住,还是买一个车位比较方便。”家住巴城观澜上域的陈先生称。

据记者了解,由于地下车位的产权问题一直不能得到确认,所以迄今为止,几乎所有地下车位的交易都是在业主与开发商之间进行,不会通过行政部门登记。

“一般来说,在购买地下车位的业主付完款之后,我们都会和他们签订一份关于地下车位使用权的合同,使用年限一般和住宅等同。”吴女士是巴城某楼盘销售顾问,她对记者如是说。也就是说,购买车位的业主与开发商所签订的合同形同于使用权协议,等于长时间租用。

走访中,记者了解到,关于业主之间进行的车位交易,开发商只登记首次售出的地下车位客户信息,对地下车位转手交易行为不进行更改登记,业主之间都是双方签订一份转让协议,然后在物业公司方面更改车牌车主等具体信息,一般情况下物业会要求留存一份交易合同以备查询。对于地下车位空间,大多数的开发商都会进行场地规划编号,地面涂漆美容以及设立监控设施,并将地下车位安全纳入安保范畴。

顺应市民期盼

车位确权呼之而出

针对地下车位确定产权的举措,记者采访了一些市民,大家普遍表示赞同。

“地下车位是自己花钱买的,虽然写的是使用权,但几万元拿出去,这和租赁是两码事,当然想得到更多的保障。”市民杨先生对记者表示,“现在买到手里就是一纸合同,哪有正式的产权证拿着心安呢?”

市民李先生则表示了自己的一些担忧,他向记者表示,自己也关注了这件事,他自己家购买的车位是属于人防车位,“买的时候开发商并没有告诉我,我是后来才知道的,这样的车位产权肯定归属国家,估计只能是以使用权名义继续使用,就算是一次性交付几十年的租金了,虽然不耽误使用,但总觉得和产权车位不是一回事儿。”

张先生是巴城某楼盘的一位业主,他也有自己的地下车位,不过是从邻居手里买来的。“开始买房子的时候没买车,所以没买车位,后来买了车,对车位的需求就比较迫切了,就从邻居手里买了一个车位。”他表示,自己和邻居就是签了一份协议,然后到物业那里登记变更了一下车牌,领了道闸门禁。“车位花了5万元,一张两人签字的协议确实不如一本盖着章的证书让人有底,那又能怎么办呢?”听说了车位确权的消息,李先生觉得是件好事。

如何确权登记?

不动产实行分层登记

记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益科了解到,地下车位确权登记适用范围包括四种情形:一是连同地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取得的;二是土地供应时,地下车位建设内容未纳入供地意见、地块规划条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的;三是单建地下车位,地下车位建设内容已纳入供地意见、地块规划条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的;四是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等约定,依法取得地下车位建设用地的其他情形。

“地下车位不动产实行分层登记,即将地下每一层作为一个独立宗地进行登记,由开发商统一办理。使用权面积包括四周外墙厚度(可参照施工图尺寸),并在宗地图上注明每一层的层次、标高范围、车位(库)分布、单个车位(库)面积和水平界限范围等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益科相关负责人称,开发商首次登记后,便可办理业主分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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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在建和未建项目的地下车位登记,应在具备登记条件后,由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按规定申请办理。对在建和未建项目,地下和地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应一并申请、同步办理,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因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在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后,按规定申请并先行办理地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待具备登记条件后,再申请办理地下和地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首次登记。地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先行办理首次登记的,在办理地下车位首次登记前,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先申请并注销原办理的地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对已建设完工,且未办理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项目,不再单独办理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此类地下车位申请不动产登记的,按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有关规定办理。

确权登记后

可按规定转手交易

据介绍,所称地下车位是指净高度不小于2.2米、可设立地下建(构)筑物的房屋所有权的地下车位,包括地下车库,以及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不包括人防工程性质、建筑面积或建设成本纳入地表建筑分摊的地下车位。

根据《通知》要求,结建地下车位(与地表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车位)的使用权类型、土地用途、使用年限等事项与地表房屋一致;单建地下车位(利用独立开发地下空间建设的地下车位)的使用权类型、土地用途、使用年限等事项以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为准。

“确权登记后,地下车位将和房产证一样,会有自己的不动产登记证书,就好比人的‘身份证’,相关信息将标注得明明白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权益科相关负责人称,确权登记后,地下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该负责人表示,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已办理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地下车位,可依法转移并按规定办理转移登记,但本小区业主有优先购买权。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地下车位,在转移登记前,应由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并办理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结建地下车位,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未取得地下车位用地的,在符合规划的条件下,可申请并办理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此类地下车位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有关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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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权登记办理流程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办理地下车位首次登记时,应与地表房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一并申请、同步办理。对已单独办理地表房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持地下车位建设用地取得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地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本《通知》实施前,已办理的地下车位不动产权属证书和制作的不动产登记簿继续有效。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一年,各县可参照执行。试行期间,上级国家机关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巴中广播电视报记者 黄家锐 冉 巧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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