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办“坝坝宴”,超百人聚餐需提前报告——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报讯 记者从四川省政府网站获悉,省政府日前出台《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防范农村地区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

四川农村地大面广,自办宴席风气浓厚,集体聚餐数量多,同时,农村集体聚餐事故易发多发,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领域。来自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的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100人规模以上聚餐达314万场次。但目前,在国家层面,尚无专门的法律法规规章对农村集体聚餐进行调整,且原省食安办印发的《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8月到期废止,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的监管,缺乏依据。

《办法》指出,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应当在集体聚餐举办前2日,以纸质或电子形式报告并填写《农村集体聚餐报告表》,载明就餐时间、累计餐次、累计就餐人数、场地条件、主要菜品以及是否聘请专业加工服务者、所聘专业加工服务者健康证明、食品安全培训等信息。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防范农村地区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四川以省政府名义制定出台《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对四川省内举办或承办每餐次聚餐人数100人及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活动进行有效监督管理,以保障‘坝坝宴’等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 毛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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