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颜值”增“气质”——我市启动创建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

本报讯 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巴中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日前印发,标志着我市正式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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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居巴城  张学金/摄

主要目标:

城市生态宜居和生态文明水平双提升

《方案》列出了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时间表:2020年为全面创建阶段,将对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指标体系,全面开展环保基础设施等短板建设;2021年为深化创建阶段,全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各项指标全部达标,力争申报获得生态环境部命名;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继续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创建质量,达到城市生态宜居和生态文明水平明显提升的主要目标。

重点任务:

9大项38小项任务责任明确

《方案》细化明确了建立健全生态制度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强化生态系统保护、扎实抓好环境风险防控、科学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深入推进资源节约利用、积极提升循环发展水平、努力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和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等9大项38小项重点任务,并分别确定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

在建立健全生态制度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强化生态系统保护方面,《方案》提出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和生态文明考核机制,严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公益林建设、植树造林和污染防治投入力度,强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

在扎实抓好环境风险防控、科学优化生态空间格局、深入推进资源节约利用方面,《方案》提出,要强化危险废物日常监管,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建立土壤污染风险管理台账,建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河湖水域岸线监测体系和评价预警机制。积极开展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大力倡导实施节水改造,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全面落实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要求。

同时,在提升循环发展水平、努力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和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方面,《方案》也明确要鼓励企业开展绿色升级改造。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设城镇公共绿地,增加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实施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提高城镇建成区绿色建筑比重,推广使用节能、节水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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