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

为深化我市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社会救助服务体系,破解制约巴中市社会救助发展的瓶颈,提高社会救助服务效率和效能,有效发挥社会救助在全面决胜脱贫攻坚中的兜底保障作用,从今年6月起,我市开展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下放审批权限,精减申报材料,缩短办理时间,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

据了解,此次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分两次进行。其中,2020年,南江县、经开区全面开展,其他区县不少于5个乡镇(街道)开展;到2021年,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推广。记者了解到,通江县已下放民胜镇、广纳镇等15个中心场镇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审批权限,缩减社会救助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间。

综合改革试点内容

下放审批权限

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乡镇(街道);

简化审批环节

取消审核阶段公示,从申请到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

精减申报材料

取消可通过电子政务平台获取的证明材料,推行提交“一证一书”(身份证、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申请社会救助;

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全面推行网上办理

通过“数字民政”全流程网上办理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的申请、审核、审批,提高办理效率;

探索异地救助

实际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含一年),有固定住所且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对于急难型临时救助,可先救助再完善申报审批手续。

健全配套机制

坚持“谁审批、谁负责”机制,建立失信惩戒机制,纳入社会救助失信人员“黑名单”,开展第三方审计和绩效评价,建立审批备案管理和近亲属备案制度,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切实加强社会救助事中事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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