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巴中将开展校外托管、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为强化巴中市校外托管、培训机构规范管理,集中整治突出问题,实现托管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升,促进全市校外托管、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局、市应急管理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校外托管、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托管、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基本原则

——属地管理,严格审批。落实以区县为主体的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由当地政府统筹协调,教育行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协同推进专项治理。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校外托管、培训机构进行审批和登记。

——问题导向,依法规范围绕校外托管、培训机构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总体思路开展专项治理,努力使校外托管服务成为解决群众“三点半”问题的民生实事,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

——部门协作,综合监管。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教育、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住建、卫生等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强化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联动,共管共治,常抓不懈,形成监管合力。

治理范围

面向全市学生开办的校外托管、培训机构。

治理重点

一、校外托管机构

1.查托管资质。查校外托管机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工作人员健康证是否齐全。

2.查安全隐患。查校外托管机构是否存在房屋、消防、食品、交通、卫生、疫情防控等重大安全隐患;查校外托管机构服务学生人数是否超过承载能力且存在安全风险。

3.查经营行为。查校外托管机构是否存在超经营范围违规开展学科培训和作业辅导;查校外托管机构是否存在违法广告、虚假宣传和无序恶性竞争等行为。

4.查在职教师违规行为。查在职教师开办校外托管机构,在校外托管机构兼职,为校外托管机构介绍生源等问题。

二、校外培训机构

1.查办学资质。查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是否齐全,是否按期进行年检报备。

2.查办学条件。查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建筑结构、消防、食品、公共卫生等重大安全隐患;查原来通过审批但不符合现行标准的校外培训机构是否整改到位或正在积极整改。

3.查办学行为。查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举办、委托举办或变相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培训、测试活动。

4.查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查在职教师是否存在到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兼职,或组织、推荐、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等行为;查在职教师是否存在自寻场地从事违规有偿补课。

5.查培训内容。查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外语等六科)是否存在超标超前应试等教学内容。

实施步骤

《工作方案》安排,将坚持治理和规范相结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六个月(从2020年5月至10月底)的校外托管、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推动校外托管、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及时启动,周密部署

各区县再次学习传达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2020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纪委全会等相关文件、会议要求,着重讲清开展校外托管、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现实意义,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以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等形式及时启动,并将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备案。

深度排查,建立台账

各区县要在相关部门抽派力量成立专门工作组,通过走访调研、问卷调查等多种途径,对辖区内的校外托管、培训机构进行“拉网式”摸排,分门别类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切实做到“五个摸清”,即:摸清校外托管、培训机构的基本信息,摸清校外托管、培训机构存在的突出问题,摸清在校外托管、培训机构接受服务的学生真实数据,摸清在职教师在校外托管、培训机构兼职情况,摸清中小学校课后延时服务开展情况,为专项治理行动提供精准底数。

突出重点,分类治理

1.消除安全隐患。要督促校外托管、培训机构严格遵守房屋、场地、设备、消防、食品、防疫及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配齐配好安全防范设施器材,达到“三防”(人防、物防、技防)要求。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对提供托管、培训服务的建筑面积不达标且存在人员拥挤、难以疏散高风险的机构,严控招生人数,达到生均建筑面积要求,或迁址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托管、培训机构要立即停业停学进行整改,在整改验收合格前,不得开展托管、培训业务。

2.治理资质不全。要严格审查校外托管、培训机构资质,严禁“无证无照”“有照无证”“超范围”开展托管、培训业务。要坚决关停无证无照又不具备开办条件的“黑机构”。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托管、培训办证照条件的机构,要督促指导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托管、培训办证照条件的,要依法依规责令其停止托管、培训业务。对已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校外托管、培训机构,且具备办证条件的,要督促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校外托管、培训机构在办证期间和未取得相关证照前,一律不得对外宣传招生、一律不得提前收取相关费用、一律不得开展培训、托管业务,对已招收的学生切实做好解释、安置、退费等工作。

3.规范行业管理。一是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六科超标超前培训负面清单(试行)的通知》(详见附件1)的规定,坚决纠正“超标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切实加强对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作业布置等的检查,严查严处违规组织奥赛、华赛等学科竞赛和“培优”培训等行为。二是要坚决查处在职教师开办或变相开办校外托管、培训机构或在其兼职,严禁在职教师利用职务之便,为其提供生源和经营便利,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督促校外托管、培训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坚决制止超范围开展学科培训、作业辅导、托管服务等行为。四是坚决斩断校外托管、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的利益链,严厉打击校外托管、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一旦查实,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五是要加强对校外托管、培训机构广告、招生简章和收费凭证等的合法性、真实性的审查,严厉打击违法广告、虚假宣传、无序恶性竞争、只收费不开票等消费欺诈行为。六是继续落实“黑(白)名单”制度,推动行业自律和依法规范。

总结完善,成果巩固

1.经验总结。各区县要及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做法和成效,提炼工作经验,形成工作报告,据实完善“黑(白)名单”,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定期巡查。各区县要对辖区范围内的校外托管、培训机构治理情况进行定期巡查,巩固治理成效,防止违法违规机构“死灰复燃”。

3.专项督查。8月下旬起,市教育和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回头看”检查等方式,对专项治理进行督查,并严格落实督查结果通报制度。

监督举报电话

巴中市教育和体育局(0827-5260311)

巴中市公安局(0827-5267632)

巴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827-5260762)

巴中市应急管理局(0827-5260046)

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27-5261300)

巴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827-5558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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