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费该谁买单?

5月21日,巴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原告杨某称,被告苟某继承了弟弟苟某某11万元遗产,苟某某死亡之前砸毁原告挖掘机等产生了10余万元损失,理应由苟某赔偿。被告苟某拒绝赔偿,称他没有损坏挖掘机,没有责任,况且弟弟苟某某的遗产也不是他一人继承的,杨某没有管好挖掘机,也有责任。半小时后,法院宣布休庭。

杨某告诉本报记者,修挖掘机前后共需45000多元,修好后,到现在还欠10000余元没给修理厂。他表示将追加苟某某的两个姐姐为被告,等待法院再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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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某的老房子被拆,远处为留给弟弟苟某某居住的房子

 

老家房子被拆,男子怒砸挖机被警方抓获

苟某是巴州区曾口镇土主村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为他在集中安置点建了一套新房。2019年8月下旬,村干部告诉他,搬进新居的村民要拆掉老房子。

“老房子自己有几间,弟弟有几间。”后来,苟某和姐姐联系,将老家房子要被拆的消息告诉了弟弟苟某某。2019年9月4日,苟某再次离家外出务工。

2019年9月5日上午,进行拆迁的挖掘机老板杨某来到苟某老房子,见挖掘机多处被砸,工具也被拿走,随后报案。曾口派出所民警调取监控录像,确定为多年不回家的苟某某所为。

据苟某介绍,弟弟苟某某没有成家,一个人在外“漂”,父母去世10多年了,他都没有回来过。他通过姐姐获悉,原来弟弟苟某某在曾口粮站附近居住,一直以捡垃圾为生。

随后,警方按照苟某提供的地址将苟某某抓获。苟某某被抓后承认了砸挖掘机一事,原因是自己房屋被拆而迁怒于挖掘机。


原因难理解,村干部:“给他留了3间房”

对于苟某某砸挖掘机的行为,土主村的村干部很不理解。

据村干部介绍,苟某某确实多年没回村里,老家房子没有人住,已经垮塌了,哥哥苟某修过一次,在里面养了一些家禽。

苟某承认,弟弟的房屋垮塌后,自己重新修过。但他表示,那还是弟弟苟某某的房屋,拆房子时,自己和苟某某也都不在家。

不过,村干部称,拆房子的事情,事先就打电话和苟某沟通过。因苟某某一直单身,50多岁无子女,有可能成为五保户,村上通过开会讨论,苟某老家房子拆了一部分,剩下的3间土坯房留给苟某某居住。

村干部说:“苟某某砸挖掘机,说是他房子被拆了,实际上那是苟某修的房子,我们留给苟某某的房子比挖掉的房子还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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苟某某死亡的相关资料


弟弟在看守所病亡,哥哥“继承”11万遗产

2019年9月6日,苟某某因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被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刑事拘留,随后被送到看守所,9月18日被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19年12月19日,苟某接到看守所电话,让他看一下弟弟苟某某。等他从成都回来的时候,弟弟已经在医院ICU病房,没有了意识。12月20日凌晨0点35分,苟某某因多器官衰竭死亡。

苟某说,兄弟俩没有说上一句话,弟弟苟某某就去世了。

据2020年1月3日巴中市看守所向苟某发出的《告知书》显示,“你的弟弟苟某某因患疾病于2019年12月20日0时经医治抢救无效死亡,对此我所深表遗憾,并向你们表示慰问”。告知书还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我所做出死因鉴定,该犯属正常死亡,驻所检察室无疑义,你们有义务配合看守所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如有疑义,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同日,巴中市看守所发出《火化通知书》,苟某某遗体于1月4日在殡仪馆火化。

苟某介绍,将弟弟火化后,自己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了弟弟的“遗产”,“当时在他(苟某某)位于曾口镇的住所里找出了9张存折和1万多元现钱,共计11万多元。”

因为自己替弟弟办理了后事,苟某觉得这笔钱理所当然应该自己继承。随后,他将此事告诉了曾口派出所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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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机被砸后的照片


挖掘机老板索赔被拒,将哥哥苟某告上法庭

近日,挖掘机老板杨某从曾口派出所民警口中得知,苟某有11万元遗产。

杨某认为,苟某某的财产应该先还挖掘机被砸的损失,余下的才是苟某应继承的财产。但苟某表示,挖掘机被砸是弟弟苟某某所为,不是自己造成的。而且,挖掘机是村上雇的,村上有责任。且杨某没看管好挖掘机,杨某也有责任。

双方协商未果,苟某表示,杨某可以起诉让法院判决,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他该给多少给多少。

今年4月1日,杨某一纸诉状将苟某夫妇告到巴州区人民法院,法院于5月21日开庭审理后宣布休庭。杨某介绍,在法庭上,苟某表示不愿意赔偿。

苟某介绍,通过警方统计,杨某的挖掘机维修费用为45000余元,此外杨某还索要几十天的误工费6万元,总计105000余元。他表示,这些费用已超出挖掘机本身受到的损失费用。

杨某说,到现在还欠10000余元没付给修理厂。他表示,因苟某称两个姐姐也继承了弟弟苟某某的财产,因此他将追加被告,等待法院再次开庭。

(巴中广播电视报记者 王兴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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