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通告〔第十号〕

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恢复群体性聚餐、承办宴席(含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

二、餐饮服务单位应备齐必需的防护物资,并严格落实入场检测、场所清洁卫生、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做到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

三、农村群体性聚餐必须严格落实报告登记制度,坚持食品安全第一、谁举办(承办)谁负责、政府指导服务、风险群防群控的原则。举办者(承办者)在群体性聚餐举办前2日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丧事家宴及时报告),每餐次就餐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不包含500人)的,由本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进行现场指导;每餐次就餐人数在500人(包含500人)以上的,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四、全面恢复活禽交易市场和活禽宰杀场所。各经营业主要切实做好经营场所通风消毒、环境卫生维护、经营秩序管理等各项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集州街道办事处和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南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

2020年3月26日

推荐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