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了景区8棵树 男子获刑又挨罚

近日,南江县人民法院判处了一名盗窃景区名贵植物案件,被告人陈某因在光雾山景区违法盗窃8株黄杨树,最终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timg (1)

黄杨树(网络图)

2018年5月31日,家住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村民陈某为培植自家院子的风景,产生了到南江县大坝国有林场映水坝工区(属光雾山景区)盗窃黄杨树的念头。当天,陈某从家中驾驶三轮摩托车来到映水坝工区,使用随身携带的手锯、十字镐和锤子盗窃黄杨树5株运到附近的公路上。第二天,他又采用同样的方法在映水坝工区盗得黄杨树3株,当天下午将两天盗窃的8株黄杨树装上三轮车运往家中,途经分水岭(小地名)时被南江县大坝林场的工作人员发现并扭送至南江县森林公安局,经鉴定,盗窃的8株黄杨树价值人民币172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景区的黄杨树数额较大,不仅侵犯了国有财产所有权而且破坏了生态环境,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陈某在侦查阶段及法庭审理中均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案发后已将被盗黄杨树返还并栽植,结合当地司法行政机关的调查评估意见,决定对其从轻处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巴中广播电视报记者 王兴元)

推荐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