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按照《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相关规定,结合巴州区实际,现就恢复巴州区驾驶员培训业务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开放部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及驾训场地,严格执行驾训场地及车辆定时消毒通风,坚持一车一教一学员,严禁人员扎堆、聚集。
二、试点单位由巴州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确定并制定规范防控措施及工作流程,加强行业指导和日常监管。
巴中市巴州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交通运输组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