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小区封闭式管理

2月8日下午,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四场新闻发布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仕科介绍了当前全市小区和单独楼栋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据介绍,在我市2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中,有15例居住或停留过城市小区,占全市确诊病例总数的71.4%。其中,巴州区13例确诊病例中,有12例居住或停留过城市小区,占确诊病例总数的92.3%。

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小区约2000个,其中,巴城主城区共有小区约800个,有物业管理的小区约400个(具有封闭条件的物业小区约300个,不具备封闭条件的物业小区约100个)。

疫情防控期间,我市主要采取3条措施,加强小区出入管理、消毒防疫工作。在确保消防安全逃生通道能迅速打开的前提下,只保留一条通道;实行24小时值守管理,外来人员不得入内;加强对外来人员和春节返乡业主的登记管理,共排查外来人员20921人。

巴城主城区物业小区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桶620余个;做好电梯、楼道、物业门岗、垃圾箱、公共厕所等重点部位消杀灭工作;严格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规范处置,严防危险废物引发传染。

发布会现场,市疾控中心副主任童华兵、 巴州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张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副局长卢华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罗凤林、市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马永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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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和隔离,就是最好的防控措施

“传染病的流行必须具备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三个环节,针对这三个环节,隔离就是最好的防控措施。”童华兵说,我市相继出台对城市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和更严排查等一系列措施,就是基于这方面的考虑。

童华兵介绍,新冠肺炎具有潜伏期长,传播速度快,人群普遍易感的特点,全国各地、周边重庆和相邻市州确认病例越来越多,截至2月7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1例。如果不对可能的感染者加以有效控制,后果不堪设想。更严的封闭和排查有利于把来自疫区的人员、可能的感染者或者密切接触者等局限在较小的范围内,有效地防止疫情的输入、输出、蔓延、扩散。所以,排查和封闭都是科学的、甚至是唯一的选择。同时,只有更严格的封闭和排查,才能第一时间发现发热、咳嗽、乏力等健康异常的人员,并及时采取就医治疗或隔离观察等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专班值守,限制通行

张岚介绍,针对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单独楼栋,巴州区将组建专班、限制通行,做好疫情防控。

张岚说,针对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和单独楼栋,将以单元为管理单位,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落实专班专人、佩戴标志,24小时轮流值守,严格管控居民外出、人员来访,负责体温监测、出入登记、身份查验等工作,若无特殊情况,每户居民每两天限1人通行1次。同时,落实1000余名在职党员干部进社区“双报到”,增加社区防控力量,群防群控。

张岚建议,居民应减少出门次数,生活物资等可由各社区(村)工作人员、志愿者、网格员负责代购送达。

加大力度,多渠道筹集防疫物资

卢华介绍,当前物业企业疫情防控物资仍然缺乏,特别是体温枪、口罩缺口较大,消毒液、手套、防护服等储备量仅能正常保障1周左右。

“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多渠道筹集防疫物资。”卢华说,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为巴城主城区物业服务企业协调发放50升1桶的消毒液桶45桶、防护服680套;积极协调疫情防控必需品生产厂家、渠道供应商购买;加强现有防疫物资的分配管理、物资共享;向社会发出倡议,呼吁社会各界积极捐赠防疫物资。

卢华介绍,封闭式管理不是封锁,更不是戒严,只是尽量减少人员活动的一项临时管理措施,紧急情况下的出行是有保障的。为此,所有小区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消防、送医等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必须确保消防安全等逃生通道能迅速打开,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队伍,确保少量特殊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置。

不配合不执行封闭管理,将承担法律责任

“居民要遵守封闭管理、主动报告情况、配合协助防控措施,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罗凤林说。

罗凤林介绍,按照《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十一号)》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居民小区和单独楼栋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施封闭管理后,居民应当遵守封闭管理的义务,出入要亮身份、戴口罩、测体温,收取快递要消毒,尽量减少外出活动,不得开展打麻将、聚餐、串门等任何聚集活动等。本人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或发现身边有“四类人员”,要主动报告情况,配合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协助参加社区管理。

如不配合不执行封闭管理措施,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不配合、不执行相关要求,涉嫌妨碍公务、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以及其他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行为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巴中广播电视报记者 王兴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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