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时期,我市有序组织企业和工地复工复产

2月10日上午9点,恩阳区柳林工业园百顺药业大门外,前来上班的员工戴着口罩,排着队在大门口进行体温检测,并领到两袋预防新冠肺炎的中药,“公司复工后,防疫工作还是做得比较到位,密切接触者按要求在家医学观察,我们每天吃饭实行分餐制,不打堆。”该企业员工巫宣说。

“作为药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们一边提早复工生产中药饮片保障供应,一边做好防控疫情工作。”公司负责人刘波介绍,生产场所每天消毒,还为员工每天提供两袋预防中药。

除了药业企业陆续复工,位于巴州区清江镇的金龙桥米业公司,工人们测量体温、喷洒酒精消毒后,忙着将一袋袋大米装载上车,运送到全市各大商超卖场,“我们现在主要保证市内需求,再根据情况接省外订单。”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复工后,公司生产量平稳,日产100多吨。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根据中央和省委要求,我市在做好生产类企业、项目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中,要求各区县组建专班,落实专人,摸清生产类企业和工地复工复产情况和计划。坚持分类施策、灵活安排原则,有序组织企业和工地复工复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物资保障上优先安排。

督促申请复工复产企业、项目业主组建疫情防控专班,制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口罩、消杀用品、手套、测温仪等必要的防控物资,报所辖区县主管部门审核、应急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复产。各企业、项目业主要对员工上岗前两周活动轨迹、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全覆盖排查,确保身体无异常才准许上岗。

“各企业、项目主管部门和防疫、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履行行业主管和监管职能,确保防疫和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复工的企业要强化督查和监管,确保企业和项目业主认识到位、物资到位、防控到位。对未按要求、擅自复工复产企业和项目工地,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已复工复产但防控不到位的,一律责令停工停产,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同时,各级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复工复产企业运行监测和预警分析,一旦发现疫情风险,及时上报所在地卫生疾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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