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医保“新政”来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时间延长至4月30日

为切实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流动感染风险,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2月3日,市医疗保障局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有关事项印发文件,其中明确2020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查漏补缺时间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参保缴费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

参保缴费时间:2020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查漏补缺时间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逾期仍未缴费者不享受医保待遇。

参保缴费方式:提倡通过四川省税务局非接触式缴费(含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业务,也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天府银行、邮储银行和达州银行的网银、手机银行APP、银行自助终端等办理参保缴费。参保人员不能按上述方式缴费的,可联系所在乡、镇(社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缴费业务。

职工医保参保缴费

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基数申报、缴费等业务,可通过“政务一体化平台”预约办理;个人申报缴费可通过QQ传输身份证扫描件存档备案。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

医保关系转出:参保人员可电话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参保人基础信息,并将本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预留联系方式发送到指定邮箱,社保机构办理结束后告知参保人。

医保关系转入:参保人员可将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扫描件和联系方式发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指定邮箱,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时办理

医保险种变更:参保人可通过电话或QQ方式预约,并将身份证和个人申请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存档备案。

个人权益查询

参保人员可使用“四川医保”APP自助查询参保缴费明细及个人账户余额等情况。

费用结算

个人全额垫付的医疗费用结算:参保人员可向参保地医保局邮寄、电话预约、亲戚代办或乡、镇(社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代办医疗费用结算业务。

定点医药机构医药费用结算:各级医保局实行线上审核和清算,拨付申请单及相关纸质资料待疫情结束后再递交各级医保局。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用人单位统一向参保地医保局电话预约待遇支付,疫情期间不受申请时限限制。

门诊特殊疾病申请

在市医保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ylbzj.cnbz.gov.cn/)下载《巴中市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申请表》,按要求将相关资料邮寄到参保地医保局或将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待疫情结束后统一组织认定;对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范围的,从提交资料之日起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

本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可在巴中市医疗保障局网站(网址:heet://ylbzj.cnbz.gov.cn)查阅《巴中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就医管理办法》(巴医保发〔2017〕93号),按此办法规定备好相关资料,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

电子邮件办理:将相关凭证发送至指定邮箱。市本级电子邮箱:363868245@qq.com

传真办理:将相关凭证以传真方式发送至参保地医保局。市本级传真号:0827—5266053

使用“四川医保”APP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四川医保”APP可通过扫描二维码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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