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通告〔第一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就加强县域城乡所有商超、农贸市场疫情联防联控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每日消毒、清扫、保洁等制度,全面提升市场疫情防控能力。

二、严格实行进出口通道值守、管控,各类经营主体、工作人员、消费主体必须佩戴口罩并检测体温无异常者方可进入,市场进出口实行单一、单向通行。

三、严禁市场内各类主体扎堆、聚集餐饮和开展各类娱乐活动,购物后立即离开市场。

四、设置举报电话12315,接报速查,查实严处重罚。

特此通告。

南江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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