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近期从武汉返乡或有武汉旅行史、居住史,或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呼吸道症状的患者,请及时到我市定点医疗机构(附后)进行排查、诊治,以保护自己、家人和他人的身体健康。
从武汉返回居住地应注意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巴中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希望你务必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你返乡后必须居家观察两周,同时主动配合镇(村)干部和医生的医学观察。
2.观察期间必须佩戴口罩,防止通过空气传播疾病,感染周围人群。
3.观察期间不要外出,也不要参加各种聚会、聚餐活动。
4.观察期间注意休息,避免过度疲劳,注意保暖,避免受凉。
5.观察期间保持个人卫生,生活用具用品专用,勤洗手,不随地吐痰。
6.观察期间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用后纸巾不得乱扔。
7.当你出现发烧(腋下体温≥37.3℃)、咳嗽、乏力等症状时,请主动告知村社干部和医生, 佩戴口罩,及时到医院检查、诊治。
发病后去医院就诊时要注意什么?
就医时,应如实详细讲述患病情况和就医过程,尤其是应告知医生近期的武汉旅行和居住史、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的接触史、动物接触史、近期活动情况等。特别应注意的是,诊疗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外科口罩,以保护自己和他人。
附:巴中市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名单
1.市级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巴中市中心医院
2.巴州区:巴中市中医院(巴州区人民医院)
4.恩阳区:恩阳区人民医院
5.通江县:通江县人民医院
6.南江县:南江县人民医院
7.平昌县:平昌县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