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巴中市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344天 优良天数率94.5%

12月31日,巴中市打赢大气和水环境质量达标保卫战新闻发布会举行。2019年,巴中市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344天,优良天数率94.5%,守住了环境质量达标市的“金字招牌”。

2015年,大气环境质量评价由污染指数API变更为环境质量指数AQI,巴中市开始监测PM2.5,通过监测数据反应出巴中市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得到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在全省除甘孜、阿坝、凉山3州外,2015年排名全省18个市第3位,2016年、2017年、2018年连续三年排名全省第1位。2019年综合排名全省第2位,并首次实现全市含区县环境质量整体达标,为川东北区域唯一整体达标市。

2019年,巴中市大气环境质量优良天数344天,优良天数率94.5%,较全省优良天数率89.4%高5.1个百分点,高于川东北区域优良天数率3.6个百分点。

全市各区县PM2.5平均浓度均低于32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率均保持在94.8%以上,平昌县高达98.3%。巴中境内渠江水系巴河流域总体水质保持优良,优良水质率(Ⅰ——Ⅲ类)为100%。

据介绍,在餐厨油烟排放专项整治方面,搬迁蓝湾国际广场和南坝职业中学气象局附近露天烧烤摊点110余家,169家夜市烧烤摊点使用无烟烧烤设施,督促餐饮服务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1400余台。在“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方面,对248家“散乱污”企业、221家砖瓦企业、62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企业、45台燃煤锅炉进行分类整治,截至2019年底整治完成203家,其中2019年整治完成132家。

同时,巴中市加强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监督,完善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监管体系,落实网格管理员3216人,完成双随机抽查918家次,发现违法问题52个。全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104件,处罚款1530万元,查封扣押5件、限产停产3 件、行政拘留3件,公开曝光侵害群众环境权益典型违法案件1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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