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首笔2020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3.2亿元

近日,省财政厅、水利厅联合下达巴中市2020年中央和省级水利发展资金32570万元(中央资金26684万元、省级资金5886万元),其中市本级3万元、巴州区4529万元、恩阳区5483万元、南江县5070万元、通江县9956万元、平昌县7529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小型水库工程建设、病险塘库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中小河流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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