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有了行动指南

近日,我市印发《巴中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8—2022)》(以下简称《规划》),从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6个方面建立巴中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指标体系。根据规划项目清单,未来几年我市将实施6大类105个项目,助力巴中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虽然我们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但全市生态文明制度尚不健全,生态文明教育覆盖面还不够,公众参与主动性不强,基本上属于政府倡导下的配合性参与。”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建立空间规划体系等7个制度体系。结合实际情况,我市部分制度体系未建立,部分已建立的体系不够完善,不能够满足当前生态文明建设快速发展需要。

因此,《规划》分为形势和基础、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几个部分,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思路、规划目标、指标体系5个方面,明确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按照生态优先、协调发展、可持续性、整体性的原则,从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6个方面着力,建立巴中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指标体系。

《规划》同时明确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改善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优化开发生态空间格局、加快发展绿色生态经济、构建山水宜居生态生活和弘扬巴中特色生态文化6项重点任务。涵盖构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与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大气、水、土壤、噪声污染防治,环境风险处置,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生态工业、农业、衍生产业规划,农村、城镇生态生活改善等多项具体生态文明建设内容。

值得一提的是,《规划》附录的巴中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项目清单中,未来几年我市将实施生态制度类、生态环境类、生态空间类、生态经济类、生态生活类和生态文化类6大类105个项目,其中生态环境类涵盖水、土壤、大气、生态保护与修复、农村面源污染处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6大类56个项目,涉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饮用水源地保护、黑臭水体整治、污水管网、河道治理、垃圾处理、自然保护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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