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巴中市反馈专项督察初步意见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2019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巴中市督察组开展了专项督察。12月3日,专项督察初步意见反馈会在巴中市召开。督察组组长、省政府副省长杨洪波作重要讲话,督察组副组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雷毅通报专项督察情况和存在问题,巴中市委书记罗增斌作表态发言,巴中市委副书记、市长何平主持会议。

自11月5日进驻巴中市以来,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举报、调阅资料、走访问询、调研座谈、暗查暗访、现场核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共调阅文件资料1708份,受理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36件,召开座谈会5次,与巴州区、恩阳区、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政府和巴中经开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共6人进行了个别谈话,赴巴州、恩阳、通江、南江、平昌等5个县(区)和巴中经开区现场核查点位25个、暗查暗访点位69个。

本次专项督察初步意见经省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正式函告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要求其在收到督察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任务清单,6个月后上报整改完成情况。省生态环保督察办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暗查暗访、抽查核实,并将相关情况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考核的重要依据。

省政府副秘书长代永波,巴中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同志,各区县党委和政府、巴中经开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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