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的概念从哪里来?

最早使用“人民”(people)一词的是古罗马人。罗马人把贵族、平民看作人民,人民是正义的化身,人民对应外邦敌人。

法国大革命爆发以后,“人民”的概念被当时的学者和政治人物捡起来,一下红遍全球。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文中指出:“旧的法国革命时的英雄卡米尔·德穆兰、丹东、罗伯斯比尔、圣茹斯特、拿破仑,同旧的法国革命时的党派和人民群众一样,都穿着罗马的服装,讲着罗马的语言来实现当代的任务,即解除桎梏和建立现代资产阶级社会。”资产阶级革命让“人民”站起来,让王权和教权倒下去,国王上了“断头台”,“人民”占据了国王腾空的位置,进入了“谁宣称拥有了人民,谁就可以来一场革命”的大时代。

卢梭曾区分过人民、公民、臣民等概念。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一书中指出:“这一由全体个人的结合所形成的公共人格,以前称为城邦,现在称为共和国或政治体;当它是被动时,它的成员就称它为国家;当它是主动时,就被称为主权者;而以之和它的同类比较时,乃称它为政权。至于结合者,他们集体地就称为人民;个别地,作为主权权威的参与者,就叫作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服从者,就叫作臣民。”随着卢梭等众多西方学者著书立说并广泛传播,“人民”逐渐成为现代政治学的核心概念。

马克思给“人民”增加了阶级性。《共产党宣言》中文版中“人民”一词共出现97次。列宁也给“人民”增加了阶级性。1905年列宁在《社会民主党在民主革命中的两种策略》一文后记中写道:“马克思在使用‘人民’一语时,并没有用它来抹杀各个阶级之间的差别,而是用它来概括那些能够把革命进行到底的一定的成分。”列宁认为,人民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在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的内容。(本文作者祝灵君。摘自《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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