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9月12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举行新闻通气会,对近期以来全市公安交警部门“迎庆4号”专项行动进展、公安交警部门从严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高危风险企业”“事故多发路段”“典型事故案例”等情况进行了通报,为我市“创全国文明城市”和“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更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通违法

全市两个月查处酒驾醉酒550起

为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到来,今年以来,我市交警部门把“迎庆”专项行动作为中心工作。近两月,全市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5余万起,刑事、行政拘留179人,吊销驾驶证97人,毒驾2人,阻碍执勤执法1起。7月以来,全市共查处无证驾驶938起、酒驾醉酒550起、超速行驶22930起、客运超员51起、货运超载574起,交通事故各项指数同比明显下降。

在具体工作开展中,公安、交通、应急、市场监督等部门联勤联动,深入重点道路、重要行业、重点企业进行大排查,对“双超”等突出违法行为严排严查严打。全市共建立治超整治组15个,设立治超点12个、劝返卸载点21处,查处货车交通违法9000余人次,拆解切割货车4000余辆,货车交通事故同比减少36.7%。

闯红灯

巴城两个月抓拍3万余人次闯红灯

根据“创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交警部门在巴城采取了警示语提示、抓拍行人闯红灯并在户外电子屏现场公布照片等方法,化解行人、非机动车的交通不文明行为。

据统计,7月以来,巴中主城区共抓拍行人闯红灯30635人次,处理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19336起。9月以来,抓拍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315起。这些数据充分说明了不文明交通行为顽疾依然大量存在,交通秩序整治工作任重道远。

典型事故

四起典型农村道路事故折射驾乘安全薄弱盲区

新闻通气会上,市交警支队通报了我市8月的典型道路交通事故。这4起发生在乡镇的事故,均造成了人员伤亡,不但有无证无牌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还有临危处置不当、与人交谈导致驾驶人分心、涉嫌非法营运等影响安全的因素。

案例一:无证驾驶无牌三轮1死3伤

8月9日,平昌县青云镇人赵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车,搭乘3人从青云镇在街往青云镇白庙村方向行驶。13时40分许,该车行驶至白庙村黄家山双涵洞道路处时,车辆失控驶出道路左侧坠入小河沟,造成1名乘车人当场死亡、驾驶人赵某和另外2名乘车人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平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驾驶人赵某涉嫌交通肇事,对其立案侦查。目前驾驶人赵某因伤重住院治疗,待伤愈后依法处理。

事故警示:无证驾车、无牌上路行驶隐患大;不能乘坐超员车辆;驾驶车辆要遵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

案例二:醉酒驾驶侧翻致1死3伤

8月10日19时35分许,陈某醉酒驾驶川YU05**号小型普通客车,搭乘3人从恩阳区上八庙街道沿恩野路往三汇镇方向,行驶至XY01恩野路13KM+700M(卢家湾弯道)处时,撞上道路左侧波形护栏后侧翻至路外,造成1名乘车人当场死亡、陈某和另2名乘车人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恩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立即赶赴现场,协调医疗部门积极抢救伤者,并对事故开展调查,处理善后事宜。经检测,驾驶人陈某血液乙醇含量达242.3mg/100mL,为醉酒驾驶,因涉嫌交通肇事,交警部门目前已对其立案侦查。因驾驶人伤重住院治疗,目前按照法律规定已取保候审,待伤愈后依法处理。

事故警示:酒后不开车;不乘坐酒后驾驶人驾驶的车辆,同时要劝解驾驶人不能酒后驾驶车辆;乘坐车辆要系安全带;乘坐车辆不予驾驶人交谈。

案例三:非法营运车雨天坠崖1死7伤

8月5日是个雨天,一大早,李某驾驶川Y905**小型面包车(2016年营转非),搭乘罗某等7人从高桥乡岭上村4社向燕山乡方向行驶。6时50分,当车行至高桥乡岭上村2社村道路杏子树湾时,车辆驶出道路左侧路外,坠于13米高的崖坡下,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车辆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

目前,驾驶人李某已涉嫌交通肇事,交警部门对其立案侦查。同时,李某驾驶非营车从事营运活动,南江交警大队已将案件基本情况移交安监局并抄送交通局调查处理。

事故警示:根据事故中的一些细节,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群众:雨天谨慎驾驶机动车,遇到紧急情况时要正确处置;驾驶和乘坐车辆要系安全带;乘坐车辆不予驾驶人交谈;不能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尽量不选择雨天出行,非要出行时要提醒驾驶人注意行车安全。

案例四:车辆坠坡坎2死2伤

8月27日,屈某持C1驾照驾驶川F20R**号小型普通客车,搭乘3人由通江县涪阳镇斜滩河村一社往涪阳街道方向行驶。06时20分左右,该车行至通江县涪阳镇斜滩河村一社综华嘴(小地名)陡坡路段时,车辆驶出道路坠下坡坎,造成1名乘车人当场死亡、另1人送医院途中死亡,屈某等2人受伤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目前,经通江县交警大队调查,驾驶人屈某已涉嫌交通肇事,待伤愈后依法处理。同时,通江交警大队将调查乘车情况,待查清后依法移交相关部门。

事故警示:下陡坡时要起步规范,遇到紧急情况时要正确处置;驾驶和乘坐车辆要系安全带;乘坐车辆不与驾驶人交谈;不能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驾驶人停车和乘车人搭乘车辆尽量选择较平的路段。

延伸 我市上个月发生伤亡交通事故56起

今年8月,全市共发生一般程序交通事故56起,死亡17人,受伤81人,财产损失33万余元,各项指数同比均有明显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有序。

总体来看,通过全市开展“五大整治行动”(源头隐患清零行动、路面秩序净化行动、农村安全守护行动、宣传警示曝光行动、社会协同共治)和“五大曝光”行动(曝光一批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高风险运输企业和终身禁驾人员名单),市民安全出行意识增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持续平稳,为群众安全出行提供了优质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根据市交警支队事故科分析,事故发生的主要时段为早晚上下班、节假日出行高峰期,主要地点为农村道路以及个别机非混合道路等,事故多发主要对象为摩托车、电动车和小型汽车,主要原因为违反路口让行规定、不遵守交通信号、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

据了解,我市各区县交警大队将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特别是农村道路的监管。充分依托各级交通执法检查站、临时执勤点等阵地,加强对“两客一危一货”、农村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等重点车辆安全检查,加大“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无牌无证等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统一行动,继续对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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