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印发加强民营企业党的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前,我市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党的建设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通过突出强化民营企业党组织政治功能、扩大民营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等四大方面的重点工作,到2021年实现应建未建党组织的民营企业全部建立党组织,持续推进民营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不断提升组织力。

强化民营企业党组织政治功能

《意见》提出,企业要强化教育培训引导,把民营企业各类优秀人才纳入各级干部人才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分级举办培训班每年不少于1期,支持民营企业开办农民工夜校。

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意见》提出,要建立领导干部联系行业协会商会制度,探索民营企业评议政府有关部门工作制度。把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克服困难、创新发展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考察范围,将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情况纳入巡察内容。探索建立民营企业党建“联合组织生活会”制度。

如何健全政治激励约束机制,《意见》提出,与民营企业发展相关的重大决策和文件采取适当方式征求民营企业家代表意见。对一些贡献大、社会反响好、企业党建工作开展好的民营企业党组织书记或出资人,作为“两代表一委员”和上级评先选优的重点推荐人选。

实施“三向培养”工程

就如何持续提高党组织覆盖率,《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行项目孵化同建、联盟组团共建等六种组建模式,支持把党组织建在产业链、供应链、物流链上。鼓励街道、商务楼宇等设立区域性或综合性党组织。推行按“业缘”“趣缘”“网缘”等联建方式,探索组建功能性党组织。

在抓好园区党组织覆盖方面,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园区要建立党工委。对新入园、新设立的企业,同步采集党员信息,同步谋划推动具备条件的单独建立党组织。

《意见》规定,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从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业务干部、退休或不担任现职党员干部中择优选派。

就加大发展党员工作力度,《意见》提出要实施“三向培养”工程,注重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管理人员。

提高民营企业党组织建设

根据《意见》,为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扎实推进新时代民营企业七个“走在前、作表率”党建示范行动。

《意见》提出,要加强以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各级党员教育培训项目要专门安排班次,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培训,累计不少于3天。

就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监督,《意见》提出,要加快建设“巴中两新党建”数字平台,鼓励农民工党员将组织关系转入所在企业。

将人才需求列入“巴山优才计划”

《意见》提出,将民营企业人才需求列入“巴山优才计划”,帮助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探索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民营企业挂职从事党建工作。

《意见》明确提出,支持民营企业投身光彩事业、“万企帮万村”等公益慈善事业,深化“两新联万村·党建助振兴”行动,大力实施项目合作“产业兴村”、销售联盟“商贸活村”、岗位带动“就业富村”、教育培训“人才强村”、志愿服务“关爱暖村”计划,每个区县至少培育5个示范点。实施“党旗领航·品牌强企”计划,优选一批民营企业党组织进行企业产品重点打造。探索推行民营企业党建“双服务”容缺审查制度。

为加强组织领导,《意见》明确要强化党建经费保障。健全财政补助、税前列支、党费拨返、留存党费以奖代补、党员教育培训专项经费等多渠道筹集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每年对民营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实行财政定额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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