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区5乡镇试点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日前,巴州区将城乡低保审批权限下放到化成镇、水宁寺镇、大茅坪镇、凌云乡、龙背乡等5个乡镇开展试点,由试点乡镇直接审批辖区内城乡低保。

根据工作程序,试点乡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低保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审核审批、动态管理及审批结果上报备案等工作。对拟享受低保待遇的对象经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的评审会审定后,在乡镇、村(居)两级进行公示,对有异议的应组织人员重新开展调查核实,对不能通过的及时书面告知申请人。

区民政局对审批通过的对象,从当月或下月开始通过金融机构社会化发放城乡低保金。对已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家庭,每年上半年乡镇开展一次城乡低保家庭人口、经济状况定期申报和年度核查,并根据复核情况及时办理低保金停发、取消、减发或增发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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