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重量级"指导意见!七方面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一图读懂)

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我省区域经济发展的底部基础,日前,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到2022年,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全面提升,力争地区生产总值超20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100个、超500亿元的达30个、超1000亿元的达10个。

落实上述目标,《意见》从7个方面明确了实施路径。

围绕“搭平台”,明确要优化提升产业发展平台。这包括促进开发区(园区)提档升级,创建一批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特色产业基地;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排头兵”工程;着力打造天府旅游名县。

围绕“补短板”,就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3个方面做出安排,提出要科学推进县城建设,距离中心城市较远的县要实施“小县优城”城市化提升行动。加快中心镇、特色小(城)镇建设。

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强化城乡交通网络支撑,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公交线路向村镇延伸。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强化能源通信保障,持续实施行政村通光纤、通4G和深度贫困县重点道路沿线移动网络覆盖三大工程;强化县城公共服务中心功能。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围绕“聚动力”,明确要深化改革开放,包括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扩权强县改革,积极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鼓励开展县域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试点;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全面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实现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升开放合作水平,支持省域交界处的县建设跨省合作园区。

此外,《意见》提出推进绿色发展,包括加强生态建设,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培育一批生态示范标杆县,推动沿江县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廊道。强化环境保护,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环保标准、环境监管。

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实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推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同时《意见》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支持,加强考核激励,探索建立县域经济发展第三方评价机制,评选四川省县域经济发展强县(市、区)、进步县(市、区)、先进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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