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家单位可获15万元补助

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等相关部门复评、认定,我市3家单位5月20日顺利通过复核,被认定为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

此次认定的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共100家,其中初次认定的11家,复核合格的89家。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我市复核合格的3家分别是巴中经开区置信创新创业孵化园、通江县广纳镇大学生创业园和平昌创新创业园。

据了解,按照四川省《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初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将按3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复核合格的国家级、省级创业园区(孵化基地),按1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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