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沉睡”资源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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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化成镇白庙村园林绿化景观园 记者 夏雨 摄

◎鼓励小农户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依法合规前提下,允许同一乡镇范围内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和农村空闲建设用地整理,将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调整为可有效利用的连片土地,盘活建设用地

◎盘活各类集体产权,推动资源变资本、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

◎深化河(湖)长制,分类实施河流、水库、渠道等水域管理保护措施,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合理划定河流、水库、渠道保护范围,不断增强水体公益性功能

见证走好乡村振兴之路

小满时节雨纷纷,巴州区化成镇白庙村里,“农家小院”老板张林云正忙着在菜园子里摘菜。“今天是工作日,农家乐生意一般,地里的四季豆、豇豆、辣椒这些时令蔬菜可以吃了,我准备摘一些做泡菜。”张林云说,过去的白庙村自然条件差,村民大多外出务工。如今,村里不仅建起聚居点,还先后引进业主建起400多亩的珍稀苗木产业园、270亩李子园和409亩玫瑰园,不少村民吃上旅游饭。

黄山变青山,得益于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农村改革,一系列举措让农村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也让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凝聚起强大动力。“只有弘扬农村改革精神,才能让农村资源要素持续活化起来,让广大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迸发出来,让全社会支农助农兴农力量积极汇聚起来,乡村振兴才会有不竭的发展动力。”市农村农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巴中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这既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选择,也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法宝。

坚持底线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调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此,《规划》提出要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构建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业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有效带动小农户发展。

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鼓励小农户以土地、林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找准落点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在水资源丰富、土地肥沃,地势相对平坦的通江县火炬镇唐村坝村,村民世代以种植水稻为主,近几年来,村里的年轻人大都外出务工,村民种粮积极性越来越低。

“看着曾经的片片稻田被荒废,我们这些老农民心在滴血啊!”村支书杜朝坤说,为了不让土地撂荒和增加村民收入,2015年村里争取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土整治项目,对全村1000亩耕地进行综合整治,将小田变成大田、小地变成大地。整理后的土地,再集中流转返租倒包给村中农户实行规模发展,同时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帮扶引导农户生产。种粮大户冯仕成承包了110多亩土地,一年下来收益了16万余元。

唐村坝村是我市近年来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规划》提出,要采取“多权同确”方式,继续巩固农村“八权一股”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

《规划》还要求加强农用地用途管制,严守耕地红线;完善集体林权制度,引导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家庭林场、股份合作林场。在中央、省统一部署下,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和宅基地制度改革。

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继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允许同一乡镇范围内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和农村空闲建设用地整理,将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调整为可有效利用的连片土地,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和返乡创业。

大胆探索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旨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

为此,《规划》要求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推进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集体资产股权“双固化”,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现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盘活各类集体产权,推动资源变资本、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进一步规范“资产清晰化、资产权证化、资产整合化、资产市场化、资产法人化、管理制度化”的“六化”模式,优化财政投入模式。

《规划》还提出要完善集体产权管理办法,探索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受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制度。全面总结推广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成功经验,探索“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平台公司+共营制”运营模式,采取存量折股、增量配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推动农村资产股份化改革。健全农村集体产权流转、监督、管理体系,规范交易行为、丰富交易品种、完善配套措施和工作机制,推动成为农村各类资产资源流转交易、项目招商、项目合作的综合性服务平台。鼓励经济实力强的农村集体组织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共同发展。充分调动农民和社会积极性,稳妥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到2019年,基本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全市699个贫困村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统筹推进全市1631个非贫困村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到2022年,实现人均集体经济收入6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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