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包工 100万保证金“打水漂”

“工地上已记不清来了多少次,对方现在电话也不接,人更是不见面,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2016年,在朋友的介绍下,罗明贵和刘洋从发包人张某某手中承包了玉堂办事处晒坝安置还房4号楼的劳务工程。

当两人分别交了50万工程履约保证金后,却迟迟不能进场施工。

如今,要拿回自己的履约保证金,罗明贵和刘洋却走上了漫长的维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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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干工程,先交50万保证金

罗明贵是通江县一名建筑包工头。2016年1月14日,在朋友饶某的介绍下,他从通江来到巴中,结识了乔某某,对方自称和某些部门有关系,可以帮助承揽建筑工程。

“第一次和乔某某见面是在老城一茶楼,饶某也在。他向我介绍了一个名叫玉堂办事处晒坝安置还房4号楼的工程项目,建设图纸和公司资质等资料都带上的,我看了后觉得没啥问题,就直接与他谈了价格。”罗明贵称。

根据双方初步商定,罗明贵承包的劳务工程每平米按450元计价,工程内容包括钢筋、模板、混凝土、架子、抹灰等。

“口头协议达成后,乔某某说这个工程的大包工头是张某某,他是张某某的助手,要干的话必须还要找张某某,但见张某某之前需先交20万元履约保证金,这个钱交了后也才能签工程承包合同。”罗明贵称,为了以表诚意,他随后向乔某某支付了这笔费用。

几天后,乔某某打电话给罗明贵,说张某某同意见面,于是,罗明贵从通江来到巴中。当晚,在介绍人饶某及乔某某的安排下,罗明贵在回风一火锅店见到了张某某。一切谈妥后,罗明贵又向张某某支付了15万元履约保证金,并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

“这笔钱交后,当晚我回到了通江。几天后,饶某给我打电话说剩下的15万元保证金必须尽快交,否则属违约,工程就做不成。于是,我东拼西凑,又向张某某支付了15万元,加上之前给的两笔,共支付了50万履约保证金。”罗明贵称。

 

“根据合同约定,2016年3月15日项目开工,当天,我给张某某打电话问可否运材料进场,他说要等一段时间,工地场地还没有平整好,可这一等就等了3年之久。”罗明贵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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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工程,出现另一位承包人

刘洋是恩阳人,在建筑行业已摸爬滚打了几十年。2016年2月,同样在朋友的介绍下,他认识了张某某,两人见面后,很快就将工程承包事宜谈妥,并于2016年2月29日签订了劳务工程承包合同。

“合同签订当天,我就去银行给张某某取了55万元现金,其中包括50万元工程履约保证金和5万元个人借款。钱收后张某某说他手头有点紧,这5万元算借的,过几天就给我。”刘洋告诉记者,“合同约定1个月后开工,然而到期后我给张某某打电话,对方同样以工地场地还没有平整出来喊我等一下。”

在等了一段时间后,刘洋再次给张某某打电话,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开工时间。刘洋觉得事情有点不对劲,便来到工地查看,结果遇上了罗明贵,一打听,两人才知道自己上当了。

“张某某在2016年1月14日与罗明贵签订了4号楼劳务工程承包合同,2016年2月29日又跟我签了一份同样的合同,两份合同除了签订时间不一样,承包内容是完全一样的。”刘洋称。


工程停工三年,维权路漫漫

罗明贵和刘洋所承包的工程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工程?5月8日上午,记者前往巴州区玉堂街道办事处新桥社区该安置还房工地进行了调查。

在玉堂卫生院旁,罗明贵和刘洋指着不远处一个大坑告诉记者:“你看嘛,这个坑就是还房建设地点,从2015年动工至今,才把地基挖成现在这个样子。”

记者看到,由于长期停工,工地大门已完全损坏,工地内杂草丛生,坑洼中聚集了大量雨水。为防止溺水事件发生,新桥社区还在门口张贴了警示标语。

在罗明贵和刘洋的带领下,记者随后来到该安置还房建设项目部。昔日的办公区,早已是人去楼空。在项目部的墙壁上,巴州区人民政府张贴着一张公告:“我府于2016年11月11日依法终止了马畅政及巴中市益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江西建工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名义于2014年11月13日与巴州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巴州区玉堂办事处晒坝安置还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投资合同》。”该公告落款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

“据我们了解,这个项目最初中标人是马畅政,后来马畅政将4号楼工程转包给了张某某,而张某某又将劳务工程转包给了我们两个。”罗明贵告诉记者:“同样的工程出现了两个承包人,跟一房多卖是一个道理。”

“在明知工程已发包给罗明贵的情况下,又将同样的工程发包给我,这纯粹是诈骗。况且我们签订的合同中明确了保证金退还时间,现在我们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张某某尽快把钱退还给我们。”

对于罗明贵的说法,记者首先拨通了乔某某的电话,接电话的一名女子称:“电话打错了。”随后,记者试图了解罗明贵和刘洋工程承包方面的情况,当拨通工程发包人张某某的电话后,却一直无人接听。

目前,罗明贵和刘洋已向巴州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进行了报案。

(巴中新报记者 黄家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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