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能人” 的“大骗局”

在南江,44岁的齐某虽然没有一个正当的工作,但在一些人眼中,他是一个“神通广大”的人物,能帮人介绍“工程”、帮人办理“监外执行”。当然,要找齐某帮忙,得交“保证金”“好处费”“关系费”等等。然而,看似“神通广大”的齐某却是一个十足的“大忽悠”,前前后后骗取的钱财高达数百万元。近日,南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通过艰辛侦查,成功破获一起涉案金额上百万元的系列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齐某。


法治01


介绍“工程”收保证金 “大本事”是个“大忽悠”

“警察同志,我要告南江镇某村村委会和齐某合谋骗我150余万元,其中57万元是该村村道路硬化保证金 ,余下100余万元是工程损失。”2018年12月,在南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一名男子前来报案。男子名叫杨某,从事工程建设。在经侦大队,杨某激动地向民警讲述了自己受骗的经过。

2017年年底,南江镇某村准备将村道公路进行硬化,齐某得知这一情况后,与杨某联系,称可以帮杨某把这个项目拿过来。然而,这个村的村道路硬化工程并未得到审批,齐某也知道这个情况,却依然将工程介绍给了杨某。期间,杨某向齐某缴纳了57万元保证金。

在工程推进两公里后,杨某到南江镇政府结算该村村道路硬化工程款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其硬化的村道路并没有立项,同时杨某还收到了责令停工的通知。此时,前后已投入了150余万元的杨某越想越气愤,便多次找到该村村委会和齐某要求支付自己的施工费用,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万般无奈之下,杨某只能选择报案寻求帮助。

无独有偶,就在开始调查杨某案件时,和杨某有相同遭遇的柏某也来到经侦大队报案:齐某骗了自己工程保证金50余万元。

2018年6至8月,齐某称自己的亲戚刘某在陕西省汉中市前进路有一个棚户区改造工程,可以介绍给柏某来做,但需要缴纳50万元工程保证金,信以为真的柏某很快向齐某支付了该保证金。收到柏某的保证金后,齐某便带着柏某来到汉中市与项目负责人刘某进行洽谈,期间,刘某告诉柏某因为工程已经有合作施工队伍,如果柏某想要接手工程,需要支付600万元的保证金才能与其合作。由于柏某无力支付600万元,合作并未达成。

然而,在柏某向刘某讨要已支付的50万元保证金时,刘某告诉柏某,自己并未收到保证金,并告知齐某无权收取自己工程的保证金。这时,柏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随即到南江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两起案件涉案金额达200余万,在对案件调查中民警发现,齐某在两起案件中都扮演着“大忽悠”角色,在明知工程不符合国家标准情况下,利用他人想承包工程的心理,以收取受害人“保证金”的方式进行诈骗。为尽快将嫌疑人抓获归案,经侦大队将案件移交给刑侦大队办理。


作案不止一两次,天网恢恢终被捉

刑侦大队接手案件后,立即安排民警对两起案件进行摸底排查,同时对重大嫌疑人齐某进行了进一步深入调查。此时,已知案发的齐某早已逃之夭夭,随即办案民警将其上网追逃。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逃亡的齐某最终于2019年3月13日在深圳被抓获。

3月18日,另外2名受害人何某、鲜某又相继来到刑侦大队报警,称齐某还诈骗了他们的钱财。

2017年10月,齐某以投资的名义,获得了某房地产公司投建的“养老院”工程施工合同后,以投资人身份将其介绍给通江县居民何某,并从何某处收取了12万元的招投标费。

“招标成功”的何某在施工过程中,面对齐某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拒不支付工程款时,渐渐发现齐某实际并无雄厚的经济实力,随即向齐某提出退出该工程建设,并向齐某索要工程款30余万元。进退两难的齐某“剑走偏锋”,于2018年3月至9月,再次谎称自己是“某养老院”工程承包人,可以将工程转包给鲜某为由,先后从鲜某处索要活动关系费、进场费共计35万元。鲜某的钱到账后,齐某向何某支付了20余万元。鲜某接手工程准备开工,可没想到开工的第一天,鲜某就遇见了工程的“正主”,方得知自己被骗。

就在对何某、鲜某案件开展调查取证时,民警还发现,2018年11月,齐某称自己可以帮因打架斗殴被移送起诉的谢某到法院办理监外执行为由,以收“好处费”的名义从谢某家人处骗走现金6万元。

在对几起案件侦办的过程中民警发现,齐某将这些钱款骗到手后,全部用于自己挥霍使用。受害人多次联系齐某,齐某先是以各种借口推脱,后来直接不接电话或者关机,并于2018年12月逃至深圳躲藏。

目前,犯罪嫌疑人齐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南江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巴中新报记者 魏文明)

推荐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