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 政策解读

4月1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巴中市促进返乡下乡创业二十二条措施的通知》(巴府办发〔2019〕10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主体责任、培育引导、要素保障、信贷服务、财政支持、创业服务、人才支撑、营造氛围等八个环节,全链条式制定了各项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

一、强化创业工作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推动返乡下乡创业工作的认识,建立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合理安排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所需资金,从政府层面引导推进创业工作。

二、培育引导创业主体

一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拓展创业政策扶持范围,将“下乡创业”纳入扶持范围;

二是创业者引进项目、资金和技术的,按当地招商引资相关政策给予优惠和奖励。返乡下乡创业企业回迁或购置生产设备,可给予一定补贴;

三是符合条件创业项目可享受国家惠农和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三、强化基本要素保障

一是用地支持方面,对创业者土地流转达到60亩以上的可给予奖补,其中开展粮食种植30亩以上可按规定享受种粮大户补贴政策;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增建设用地按计划总量的8%予以单列,从事森林康养、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农业经营主体,其辅助设施建设用地可再增加3%;

二是在生产用电上,开展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以及农产品初加工用电,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三是在培育创业平台,减轻创业成本上,对返乡下乡创业项目入住的创业园区给予资金奖补。对入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办实体或孵化创业项目提供第一年租金100%、第二年租金80%、第三年租金50%的三年场地租金补贴;创业园区(孵化基地)以外租赁经营场地创办实体的,按上一个经营年度租金的40%给予一次性场地租赁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返乡创业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的场地租金和网络使用费等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五、改进金融信贷服务

一是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园区创建和信用农户评定,建立健全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园区推荐和信用农户免担保机制;

二是提高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个人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原来的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创办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原来2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300万元;

三是拓宽融资渠道,创业者可通过保单贷款获得资金支持,通过农业保单质押等形式获得增信服务;在试点区县的创业者可利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三权”进行抵押贷款,还可利用林权抵押和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业务进行融资;

  四是分散化解下乡创业风险,鼓励商业保险机构积极开发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政府给予保险费补贴。

五、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一是设立返乡下乡创业扶持基金,有条件的区县可通过财政出资成立创业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政府已设立的各类产业发展基金和投资基金要积极支持返乡下乡创业项目;

二是省对各地担保基金实际分险金额的50%给予财力补助,用于补充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

三是财政部门按当年新发放返乡下乡创业者创业担保贷款总额的1%,对经办银行、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给予奖补;

四是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可按规定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万元创业补贴;返乡下乡创业企业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等符合条件劳动者就业的,可享受奖补及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办企业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可按标准给予奖励;

五是政府购买创业服务,可用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向就业创业社会组织购买服务,为创业者提供创业专业服务;

六是对创建国家级、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按规定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定标准的经费补助。

六、加强精准创业服务

一是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开展返乡下乡创业培训专项行动和创业带头人培养计划,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确保创业者都能获得一次政府免费创业培训;

二是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建立创业服务平台,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实施返乡下乡创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对创业失败的创业者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

七、强化创业人才支撑

一是实施引才回乡工程,设立专家服务基地,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吸引人才回乡服务;

二是实施三支一扶等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采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可聘用为乡镇人事人员等激励政策,鼓励项目人员积极为返乡下乡创业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

三是经认定的返乡下乡创业企业招用的高层次人才,参照《巴山优才计划》人才引进政策给予支持;

四是对为返乡下乡创业企业长期提供服务的专家在项目申报、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八、营造支持创业社会氛围

一是明确开展市级返乡下乡创业示范区县、示范园(孵化园)创建,对认定市级示范园(孵化园)的,由市财政给予20万元补助,并推荐参加省级示范区县、示范园(孵化园)评选;

二是开展市级创业明星、创业实体评选表彰活动,并推荐参加省级创业明星、创业实体评选。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按程序推荐为村干部及劳模候选人,激励带动创业者返乡下乡创业。

(来源: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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