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员工要工资 讨薪不成反被打?

近日,巴城市民邓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3182110称,他和朋友前段时间在黄家沟一家装饰公司内做销售,后来由于种种原因离开了该公司,可装饰公司却一直未将他们的工资算清补齐,无奈之下他前往讨要工资却遭到殴打,警方协调后对方赔偿了医疗费,但该他们的部分底薪和提成却还是迟迟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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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

任职期间的工资迟迟不兑现 ,讨薪不成反被打 

4月18日上午,接到热线后,记者赶到经开区黄家沟美食街,见到了市民邓俊杰和他的朋友。

邓俊杰告诉记者,2018年12月初,他和几位朋友一起到位于黄家沟家居市场对面的重庆维拓装饰公司做销售人员。

邓俊杰表示,在公司工作一段时间之后,他发现公司一直不按照正常的法定假日休息,同时当初入职时和公司约定的底薪与销售提成也不能兑现。“比如说当初入职的时候,公司说一个月的底薪是2000元,提成是3到5个点,但是这些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不能实现,公司设计师和部门经理都能拿到正常的提成,但我们就不行。”

同样于去年12月份入职该公司担任销售人员的梁虎告诉记者,今年2月份,他因为家里有事便向公司请了假,大约有七八天的样子。“结果我来上班后,公司就告诉我请假期间扣三倍工资,照这样的算法,整个2月份我上班9天还需要倒给公司400多块钱。”

为了佐证自己的说法,梁虎向记者展示了他们2月份的工资表。记者看到,该表上显示梁虎底薪为1500元,加上岗位津贴200元,加班费200元,保密费100元和补助100元,总计应发工资为2100元,可最终小计中他的工资却显示为负4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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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虎讲述,因为感到公司制度不合理,他便在今年三月初和邓俊杰等几位朋友一起选择了离职。但离职到现在已经一个多月时间了,他们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却迟迟没能得到结算。

“公司一开始给我们说的提成是3—5个点,我二月份签单总金额是30余万元,但实际上只给了我2000元的提成。”同样于3月份从该公司离职的程娇告诉记者,眼见一个多月过去了,公司都没有给一个说法,于是4月17日他们便一起到公司讨要自己的工资。

“准备先把底薪拿到嘛,结果负责人不在,我便去问财务,财务喊找部门经理,部门经理找到了说不关他的事,就这样一个推一个。”邓俊杰表示,气急之下他只好爬上公司前台,要求公司相关负责人露面解决此事,可让他没想到的是,他的要求不但没有得到解决,还遭到了公司员工李某的殴打。

被殴打后,邓俊杰朋友选择了报警。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进行了调解,并开据了治安调解协议书。经调解,李某赔偿邓俊杰医药费、误工费等一切费用共计5000元,邓俊杰原谅李某殴打自己的行为,并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经过警方调解,公司也支付了部分底薪,但提成还是没有拿到,我们现在就希望能够拿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提成。”程娇表示,销售人员的工资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便是提成,那是他们辛辛苦苦工作的回报,所以他们希望能够合理合法地按照正常程序拿到属于自己的工资。


公司:

工资已经发放,但不接受记者采访

事情是否如邓俊杰等人所说?为了求证,记者来到重庆维拓装饰公司。

该公司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关于4月17日的纠纷他们通过派出所已经协调解决,而邓俊杰等人的工资也已经发放完毕,并且有邓俊杰等人的签字。

记者提出是否能看一下邓俊杰等人领工资的签字,该负责人表示可以。随后该公司财务室窗口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名为“巴中-维拓2019年2月提成”的工资表。从该表上记者看到,邓俊杰和程娇的名字都在表格上面,分别是1000元和2000元的提成金额。邓俊杰和程娇表示反对,并告诉记者这并不是他们的正常提成。

可就当记者准备了解更多详细情况的时候,一开始和记者沟通的负责人突然来到记者面前,用手两次挡住摄像机,中断了记者的采访,并表示他们不接受其它任何采访。


部门:如属实可以提出仲裁申请

由于采访中断,该公司是否欠薪记者不得而知。但邓俊杰等人坚称该公司拖欠他们提成未发放。事情应该如何解决?记者前往巴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寻求帮助。

巴州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张毅告诉记者,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如果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要求补签劳动合同,同时可以获得上班期间双倍工资的赔偿。”张毅表示,劳动者对双方约定的提成工资发生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劳动报酬的补偿,如果造成损失,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劳动赔偿金。

针对工资被扣为负数一事,张毅表示,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而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我们巴中的月最低工资为1650元,如果低于1650元,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张毅表示,对此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投诉反映,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故意克扣工资,劳动者也可通过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处理。

张毅表示,邓俊杰等人的工资被拖欠和未签订合同一事如属实,他们可以依法向巴中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请。

(巴中新报记者  杨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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