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城一楼盘违法预售商品房 退还803万元预售款

2017年前后,巴中梅西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西置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商品房(“南城都汇”)预售,擅自收取房屋排号费、房屋预定金、诚意金共计803万元。

南城都汇

 

市城管执法局了解情况后,指派市城管执法局巴州区分局东城大队执法人员多次前往“南城都汇”项目接待中心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深入调查核实。通过一年多的反复工作,梅西置业有限公司认识到违法预售的严重后果。自2018年2月开始,梅西置业有限公司陆续主动联系129户购房户前来退还房屋排号费、房屋预定金、诚意金,共计退还803万元。

据了解,“南城都汇”位于巴州区江南二环路下穿隧道侧,由梅西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正在进行“三通一平”等基础施工。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从事商品房预售的开发企业应该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收取预付款的,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过去,部分房地产企业、社会群众的法治素养不高,无序开发时有发生,个别开发商围块地、放台挖掘机就开始售房,又因资金断链、工程纠纷等原因迟迟不能竣工交付,损害了购房户的切身利益,引发了很多社会矛盾。梅西置业纠正了违法行为,为推进商品房交易市场有序进行做出了良好的榜样。” 市城管执法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四川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三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不予行政处罚。

城管执法人员提醒,市民要看“五证”齐全方可购房,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非法从事商品房预售的开发企业,均可向24小时城管热线12319举报。

(巴中新报记者 杨智文)

推荐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