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带娃” ,解决“孩子没人接”的痛点?

1月25日,教育厅出台《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服务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2月25日,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从春季学期开始在全市推行课后服务。

课后服务收费吗?教师可以取得报酬吗?对这些大众关心的问题,本报记者采访了市教育和体育局相关负责人。

 

03-1


焦点1:

出台《实施意见》目的是什么?

市教育和体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切实解决家长不能按时接孩子放学,保障学生安全,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是回应社会关切,综合施策破解中小学生校外负担过重难题的重要手段;是促进学生学习、培养学生兴趣、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助推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强化校内教育,激发学校办学活力,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焦点2:

中小学都要开展课后服务?

不是。《实施意见》和《通知》都明确,课后服务坚持“自愿选择”的原则。

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征求家长和教师的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要求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学生选择在校外参加课后服务的,学校要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焦点3:

课后服务收费吗?

坚持“公益普惠”是我市组织课后服务要遵循的首要原则。《实施意见》和《通知》明确,课后服务应坚持公益性、非营利性。有条件的地方可由财政投入为主提供课后服务。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地方,可实行政府和学校支持、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省上要求,各地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以县为主制定方案,探索建立课后服务多元化经费分担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课后服务,完善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落实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合理取酬。


焦点4:

课后服务时间怎么安排?哪些学生能参加?

根据《实施意见》,课后服务的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服务对象是本校在读的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和中低年级学生等亟需服务群体,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减免费用。

课后服务时间一般为周一至周五下午正常行课结束后至18:00期间,具体时间由各地和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中小学校要确保在正常行课时间内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按时上下课,不能提前放学延长课后服务时间。


焦点5:

中小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主要做些什么?

一是学校可在集中时间安排学生阅读、体育锻炼和发展艺术特长等;二是可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开展科普活动、创新教育、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发展学生综合素质;三是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四是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实施意见》强调,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在课后服务期间上新课。


焦点6:

课后服务如何组织实施?

学校应将开展课后服务的具体方式、服务内容、人员安排、学生活动安排、安全防范措施、收费事项等信息及时告知学生及家长,建立服务内容公示、学生选择、家长申请、班级审核、校长审定、学校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学校与具备资质且规范的第三方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开展合作,提供普惠性、有保障的课后服务。


02-1

 

焦点7:

教师参与可以取得报酬吗?

此次《实施意见》明确了“落实参与课后服务人员合理取酬”。具体怎么合理取酬,省政府办公厅在2018年12月印发的《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明确规定:

因学校开展公益性、非营利性课后服务导致学校公用经费增加的,同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在分配公用经费时应予以倾斜,或通过提高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加大支持力度。以学校为主体实施开展的课后服务,其收费属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由各地按现行价格管理权限制定。设定服务性收费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性原则,主要用于开支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教师补助和耗材等相关费用。代收费项目主要用于学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开展课后服务的相关开支。

对于广大教师而言,《通知》明确,有关部门(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完善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办法,根据学校课后服务开展情况,专项核定课后服务教师补助,纳入教师年度收入统计,不作为绩效工资总额基数。

截止目前,课后服务在我市推行接近一个月,学校课后服务做得怎么样,家长和学生的反响如何,本报记者进行了采访报道。


政策:“解救”了双职工家庭

孩子放学时,自己还在上班,无法接送,只能托付给家中老人,但是老人又难起到很好的教育和管理作用。无奈之下,不少家长选择把孩子送到托管班,而大大小小遍及在居民楼里、无证无照的托管班又增加了孩子的安全隐患。

课后服务的推行,解决了无数家长的担忧。

今年在巴中实验小学上一年的嘟嘟,由于妈妈和爸爸都是上班族,而且经常加班,所以以前一直是由爷爷婆婆轮流接她放学。看到很多同学都是爸爸妈妈来接,嘟嘟甚至在自己生日上许愿“希望爸爸妈妈来接我放学,陪我完成课后作业。”嘟嘟的妈妈肖女士听到孩子的愿望后心里十分愧疚,但因为工作原因,一直没能帮孩子实现这个愿望。

今年开学后不久,嘟嘟给妈妈拿回来一份《关于开展学生课后服务的意见征集书》,肖女士立马在上面签了字,她心里明白:“终于可以实现孩子的生日愿望了”。

肖女士告诉记者,以前孩子是4:50放学,那时自己还在上班,现在学校推行课后服务后,5:50才放学,她终于能有时间去接孩子了,孩子的课后作业在学校老师的辅导下就完成了,回到家就能陪孩子开心地玩耍。嘟嘟告诉妈妈,学校放学后除给他们辅导课后作业外,还有很多兴趣活动以及科普游戏。

市民戴先生的孩子今年上小学五年级,由于他和老婆都要上班,孩子放学回家后一直没人照顾。从三年级开始,他们就给孩子在巴人广场附近报了一个课后托管培训班。戴先生告诉记者,一学期就要将近4000元的培训费,他们不希望孩子能在那里提高多少成绩,主要是有人照管,安全有保障。

《实施意见》鼓励的是“个性化辅导”,没有提及系统化教学或集体补课。另一方面,社团活动、自主阅读、专题教育这些与学生综合素质相关的内容被重点提及。不过,也有很多家长对这些非学科类的课后服务还抱着观望的态度。

“如果学校开了这些课外辅导班,应该让部分感兴趣的孩子先尝试,看效果如何再说。”某小学三年级王姓家长认为,政策对双职工家庭来说是利好信息,但现在竞争压力很大,希望学校开展的课后服务能多一些主课的辅导,能提升孩子成绩的课外服务更有有吸引力,否则意义不大。

也有家长则持相反态度,认为孩子应该综合全面发展,课外服务就应该让孩子提高综合技能,“不谈学习,更不补课,还孩子一个快乐童年。”


03-3


教师:

“更愿意第三方机构介入”

作为一线教师,对《实施意见》的出台最具发言权。记者对话了多名巴中城区中小学一线教师。教师们都认为课后服务十分重要,且十分必要。但基于他们现在实际的工作负担和现有的政策环境,大家普遍热情不高。

教师们反映,即使没有课后服务,他们4:30后也没闲着,备课、批改作业、学习是常有的事,个别课时特别多的教师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课后服务有心无力。同时,国家对学校收费控制非常严格,在现有的政策环境下,教师课后服务薪酬划分相对模糊,“参与课后服务比参与课堂教学要承担更大的安全责任,因为户外活动相对较多,这也削减了老师参与课后服务的热情。”

对此,不少一线教师表示,课后服务不属于正常的学校教学范畴。在有相关安全机制保障的前提下,“更愿意第三方机构介入,这样我们老师也会省心一些。不过,目前课后服务的专业教师严重缺乏,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学生安全。”


课后服务:

不能走入“补课”误区

采访中,不少学校校长坦言:家长盼望学校开展课后托管,但学校却面临很多实际困难。比如,担心课后服务变成语数外学科辅导,让孩子少了运动时间;在校老师没有精力和兴趣参与;教师薪酬如何具体划分;让校外培训机构介入,又担心安全问题……

鉴于此,很多学校根据家长的意见,依据四川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我市印发的《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正在积极探索制定符合不同年级的课后服务方案。校长们表示,学校的课后服务一定不能走入“补课”误区。

巴师附小副校长陈永明介绍,该校课后服务的实施者主要以学校老师为主,同时也会聘请社会上有影响的兼职教师,课后个人薪酬标准以市区具体出台的服务费用收取标准为主,根据教师的课时数进行测算。

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国学及古诗词等传统文化阅读交流和艺体传统项目武术、篮球、足球、舞蹈等,演讲及节目主持,电脑绘画,跆拳道,少儿绘画等,也会涉及具体的课后集中作业辅导,减轻学生和家长的负担。

清音是巴中传统的民间曲艺,巴师附小在设置课后服务的内容时,特别注重对传统文化的弘扬和传承。他们专门聘请了巴州区文化馆曲艺团副团长、国家二级演员、四川省曲艺家协会理事施敏作为特聘教师,给学生们传授四川清音。

(巴中新报记者  吴维义)

推荐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