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一网民发布辱警帖文被拘留

近日,巴中平昌网安部门工作发现,一网民在本地论坛发布辱警帖文。

1.jpg

发现该信息后,网安部门立即开展调查核处工作。经查,张某,平昌县云台镇人,现年30岁。2月28日晚,其将车停放在“水岸雅居”小区对面道路人行道上。3月1日上午11时许,张某发现车辆被执勤交警贴了罚单,便心生不满,遂发帖辱警泄愤。目前,张某充分认识到其发帖辱警行为的严重违法性,已主动向交警部门道歉。

3.jp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张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网警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言行要负法律责任。广大网民应增强依法上网、文明上网的意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和舆论环境。

推荐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