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天然水域春季禁渔启动

3月1日上午,巴中市天然水域春季禁渔启动仪式在巴州区三江镇码头举行,这预示着我市2019年春季禁渔及执法巡查正式启动。

启动仪式上,市、区渔政执法人员分两组对三江镇的两条河流进行了执法巡查,并张贴标语和公告,宣传禁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

同时,对违反渔业法律法规,破坏渔业资源,扰乱渔业生产秩序的,渔政执法部门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阻碍、抗拒渔业行政执法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据了解,我市境内有大小河流1100多条,河流总长4342公里,其中天然水域河道长2000余公里,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占其一半,约1000余公里。为切实保护我市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从3月1日0时开始至6月30日24时为止,我市将开展为期4个月的春季禁渔。凡我市境内天然水域,包含水生生物保护区、饮用水源区、大中型水库、市县城区及乡镇政府所在河道等,都是此次禁止捕鱼的范围。其中诺水河珍稀水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焦家河重口裂腹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大通江河岩原鲤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恩阳河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通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5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实施全年禁渔。在禁渔期内,所有天然水域禁止一切捕捞行为,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所有渔业捕捞船舶必须在指定地点停靠,网具一律上岸封存,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禁止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实验区内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禁止保护区外围开发建设活动损害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禁止开设与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参观、旅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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