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新升规入库服务业企业可获3万元奖励

为支持服务业经营单位发展壮大,引导达到规上(限上)标准的升规入库,助推服务业加快发展,日前市政府办印发《促进服务业企业升规入库政策措施》,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措施》提出,对经营业绩较好、连续3个月达到规上(限上)标准的个体经营单位且转为法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的,由受益财政给予1万元奖励。对新升规入库的服务业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3万元奖励。对“个转企”后入库的服务业企业,除按以上政策给予奖励外,在入库后的3年内,按其当年实现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财政按第一年100%、第二年80%、第三年50%的比例,连续奖励三年。

《措施》提出创新集群登记模式,鼓励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以地域、行业等形式组建联合企业或集团公司,除各级政府给予重点扶持外,在升规入库后,视其新增税费负担和对地方财力贡献情况,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奖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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