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烟、乱飞无人机最高罚5000 四川高铁新规下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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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网站2日全文公布了《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规定》经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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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旨在加强高速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高速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川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明确,本规定所指的高速铁路,是指设计开行时速250公里以上(含预留),并且初期运营时速200公里以上的客运列车专线铁路。 

《规定》明确,高速铁路实施全封闭管理。任何个人、企业、单位不得向高速铁路线路和行驶车辆抛掷物品; 不得移动、攀爬、损毁高速铁路线路设施设备; 不得在铁路安全范围内抽取地下水、焚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放飞鸟类、无人飞机等低空飞行物或者飘浮物体。

《规定》明确禁止非法攀爬、钻越车站防护设施、擅自进入列车司机室、擅自开启列车车门、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传播影响高速铁路安全的不实信息、在高速铁路动车组列车内吸食或者使用能够产生烟雾的物品等危害高速铁路线路、车站及列车安全的行为。

若违反规定的,铁路监管机构或公安机关将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处罚:情节较轻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个人处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来源:四川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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