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印发《实施意见》 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制度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中的导向激励作用,近日我市印发了《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将通过3年时间,基本完成工程、卫生、农业、会计、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等职称系列改革任务;通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设置合理、评价科学的职称制度。

根据《意见》要求,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改革,包括完善职称系列、拓展对象范围、完善评价标准和改进服务方式。完善职称系列,在保持现有职称系列总体稳定的情况下,按规定逐步取消个别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职称系列,整合职业属性相近的职称系列,各系列内的专业设置实行动态更新机制。在拓展对象范围上,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不断加强全市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职称评审工作,前两者专业技术人才在注册地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职称,自由职业等无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工作属地原则向所在区域人社部门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才,通过档案所在的人才服务机构申报职称。

在完善评价标准方面,坚持品德优先,突出业绩、创新、紧缺、基层四个导向,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改进服务方式,第一是要下放评审权限,有序承接省级下放的高级职称评审权,在将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到扩权县的基础上,把巴州区中小学教师的中级职称评审权下放巴州区。其次要加强职称区域合作,在我市取得同一系列同一专业的技术职称,不再经过重新确认环节,全市范围内互认。再次是要改进评价方式,采用考试、评审、考核认定、个人述职、面试、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方式开展评价,推行职称评审答辩制度。最后,建立绿色通道,纳入“巴山优才”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在首次评审专业技术职称时不受用人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为引进人才开辟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简化手续,特事特办,不定期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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