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建议:加快健康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加快健康乡村建设是乡村振兴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农村劳动力、助推乡村振兴的根本所在。“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健康乡村建设,持续加大基层卫生投入,巩固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全省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我市省政协委员方明恒说,通过前期调研发现还存在投入不足、队伍不稳、服务不优、保障不力等问题。为此,方明恒委员建议:

在均等化上做文章,强化乡村公共卫生服务,确保人民群众“少生病”。强化健康教育,提高乡村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自我保护意识;倡导健康生活,提高乡村居民生活质量;强化公共卫生,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大财政投入,全预算乡镇卫生院人员经费和工作运转经费,定额定项补助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经费及人员经费。

在标准化上做文章,强化乡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看得上病”。科学规划设置乡村医疗机构布点,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新机制试行“乡招村用”“县乡派驻”“乡村一体”,补足乡村短缺人才,落实边远乡村医务人员专项补助,提高乡村医务人员待遇。强化设备配置,确保乡村医疗服务所需,切实解决乡村居民就近就地就诊和及时转诊。

在优质化上做文章,强化乡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确保人民群众“看得好病”。加强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教育,强化乡村医务人员责任意识和主动服务意识;推行互联网+医疗,加快乡村医疗信息化建设,让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到乡村;加强基层医务专业人员的培养,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药品品种和数量,保证临床用药需要。

在精准化上做文章,强化健康扶贫和乡村医疗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看得起病”。县乡村建立医疗团队,定期或不定期巡诊筛查,科学合理制订救治方案,精准有效治疗;统筹发挥医保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医疗扶助基金等在健康扶贫中的保障作用,推动健康扶贫精准到户、精准到人、精准管理。加快整合医疗保障经办机构职能,提升医疗保障基金统筹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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