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下达2018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99.5万元

12月17日,我市下达2018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99.5万元,巴州区50万元、经开区40万元、恩阳区100万、南江79.5万元、通江13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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