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河(湖)长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2018年市总河长第一次会议召开

9月26日,在全省河(湖)长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我市赓即召开全市河(湖)长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2018年市总河长第一次会议,学习贯彻省有关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前一阶段全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审议相关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何平出席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副总河长余先河在通江分会场出席会议。

何平指出,建立和落实河(湖)长制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去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相关决策部署,在落实河长制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成绩来之不易。希望各位河长及各地各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履职尽责,共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就下一步做好全市河(湖)长制工作,何平强调,一要加快建立湖长制。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切实履职尽责,抓好《巴中市全面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实施工作,确保达到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到2020年实现“四个进一步”的目标要求。二要逗硬落实河长巡河制度。各级河长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河长联系单位要当好同级河长的参谋助手,各级总河长办公室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三要持续深化“五大行动”。扎实开展好“控源治污、打非禁采、守河护岸、保洁净水、宣传教育”五大行动,切实啃下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治理“硬骨头”。四要全面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摸清全市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问题底数,抓紧开展专项治理;结合“扫黑除恶治乱”专项行动,加大打击力度。五要切实加强联防联控。各区县要主动联络市外毗邻县区,协调建立相关河流共管共治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和职责分工,主动履职,形成推进合力。

市级主要河流河长,市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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