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司法行政系统认真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平昌县各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全力投入到专项斗争中去。

元山司法所:利用“大接访”  开展专项宣传

近日,元山司法所利用元山镇“大接访”活动契机,搭建宣传展台,开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法宣传。

工作人员将“扫黑除恶”中常见的12类黑恶势力和25种行为、29种表现形式印发成宣传单发放给过往群众,悬挂扫黑除恶标语,现场解答群众问题、受理群众线索举报,号召群众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群众咨询问题、交流讨论热情高,大家对黑恶势力犯罪都有了进一步认识,一致认为,强大的声势让我们增强了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和决心。

坦溪司法所:严管服刑人员  斩断涉黑涉恶可能

8月20日,司法所组织6名在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工作人员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18年1月发出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及讲解了涉黑涉恶势力的各种表现,并一一同社区服刑人员谈话,了解其近期工作、生活、思想情况,告诫其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远离黑恶势力,积极检举涉黑涉恶线索。

土兴司法所:三举措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走访调查和警示教育,了解其最新思想和行为动态,重申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制度,确保管控到位。

  二是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重点人群,娱乐场所、项目工地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梳理、移交,全力配合处置。

  三是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通过悬挂标语、开展宣讲,大力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通过解答咨询、宣传法律,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投入到专项斗争中,促使涉黑涉恶人员主动交代问题。

推荐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