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市监察委通报6起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典型问题

今年来,市纪委监委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着力发现和整治私自保管代管、违规扣留扣压群众“一卡通”问题,以及利用群众“一卡通”“雁过拔毛”、截留挪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8月29日,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典型问题。

平昌县板庙镇大石村“一卡通”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板庙镇大石村在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清理工作中组织协调不力、贯彻落实不到位,存在入户调查走过场、信息核实不准确、群众知晓率低等问题。2018年8月,大石村党支部书记王万平被立案审查,村主任杜红波被延长预备期,村文书任龙铃受到警示谈话并向镇党委作出书面检讨,大石村“一卡通”清理工作组组长、板庙镇国土所所长陈刚受到诫勉谈话,驻村第一书记孙海峰受到警示约谈,驻村工作队第一队长张光宇(县卫计局局长)向县委作书面检讨,镇党委书记于捷和镇长邹亚平向县委作出书面检讨。

巴州区关渡乡民政服务中心原主任王永强套取、冒领民政救济资金问题。2014年至2017年,王永强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冒领民政救济优抚金、孤儿补助金、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低保金等民政救济资金共计13.1414万元,并据为己有。王永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恩阳区上八庙镇盘龙村党支部书记卢世伟、村主任李永贵虚报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11月至2016年2月,卢世伟和李永贵将30户不符合危房改造标准的农户上报为C级危房改造对象,补助资金下拨后从每户手中收回0.8万元,共计24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2018年5月,卢世伟和李永贵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南江县和平镇铁炉村村主任兼一社社长王才志违规领取他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问题。2015年至2017年,王才志为抵扣自己为该村农户谭某垫交的村道路硬化集资款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在未征得谭某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先后将其2015年、2016年、2017年共计0.139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打入自己“一卡通”账户。2018年7月,王才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退还农户本人。

通江县板桥口镇沙坪里村原党支部书记兼二、三社社长付继范违规将农户个人山林登记确权为集体公益林并截留、扣除群众公益林补助资金问题。2010年,付继范违规将该村二、三社所有农户的个人山林共计3636亩全部上报为集体公益林。2013年,该村二、三社公益林补助资金5.8176万元拨付到付继范个人账户上,付继范违规截留3.1867万元用于扣除二、三社群众未缴纳的小额人身保险和板砥路集资款,兑现给群众2.5907万元,滞留0.0402万元被其据为己有。付继范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18年8月,付继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已全部追缴。

平昌县青云镇龙寨村村主任丁春光侵占国家地质灾害搬迁补助资金的问题。2010年至2012年,丁春光利用职务便利,从青云派出所提取该村聂某、陈某等6户地质滑坡受灾点避险搬迁对象户籍证明,在镇、县信用社办理搬迁对象银行卡折,并以6户搬迁对象名义申请了国家地质灾害搬迁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到账后,丁春光用其手中6户搬迁对象的银行卡折取出补助资金共计6.3万元,除兑现给搬迁对象聂某0.2万元外,余下补助资金6.1万元被其据为己有。丁春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7年3月,丁春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所得已全部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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