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上发钱了!巴中获1.6亿元专项资金,将用在这些地方!

好消息!好消息!省上又给咱们巴中发福利啦!

小编从四川省财政厅网站获悉近日,四川省下达2018年度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65892万元咱们巴中共获得169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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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些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将咋用?

又将用在哪些地方呢?

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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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巴中市10416万元(其中:巴州区1178万元,恩阳区1364万元,通江县3100万元,南江县2790万元,平昌县1984万元)

用途: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02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贫困县产业发展资金)

巴中市1500万元(其中:巴州区300万元,恩阳区300万元,南江县500万元,平昌县200万元,通江县200万元)

用途: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农业产业发展,推动贫困群众持续增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03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巴中市1097万元(其中:恩阳区178万元,巴州区287万元,南江县329万元,通江县122万元,平昌县181万元)

用途: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04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产收益扶贫资金)

巴中市750万元

用途:根据《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实施办法(试行)》(川财农[2015]192号),资产收益扶贫资金投入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等形成的资产,以优先股的形式原则上全部量化给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贫困户按股分红和保底。

05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奖励资金)

巴中市640万元(其中:南江县320万元,通江县320万元)

用途:根据《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实施办法(试行)》(川财农[2015]192号),资产收益扶贫资金投入农民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等形成的资产,以优先股的形式原则上全部量化给建档立卡贫困户,确保贫困户按股分红和保底。

06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脱贫攻坚考核奖励资金)

巴中市2500万元(其中:巴州区1000万元,恩阳区1000万元,南江县500万元)

用途:按照“四到县”制度要求,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使用资金,以改善建档立卡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和增收脱贫为重点,因地制宜自主确定项目,建立精准扶贫机制,确保年度减贫任务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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