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规范公积金提取业务!职工辞职半年后,才可提取公积金!

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通知,将进一步规范公积金提取业务,加大资金防风险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实施失信惩戒名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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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一些机构和个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有的甚至形成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黑色产业链,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秩序,削弱了其互助性和保障性。

严格审核把关:

1.针对职工退休提取公积金,必须是在单位缴清住房公积金且已办理封存后,再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

2.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需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提取;

3.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对违规提取公积金的,将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如对于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其失信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于已骗提资金的,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对逾期仍不退回的,纳入《巴中市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管理,取消其3年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同时,依法依规向相关管理部门报送失信信息,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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