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1万元!巴中出台办法表扬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巴中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表扬办法》。记者了解到,主要针对我市范围内的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法人单位或社会组织及个人,在规定期限内,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的社会科学类研究论文、研究报告,或由省级以上出版社正式出版的社会科学类专著、工具书、科普读物,以及在市级主流报刊发表的社会科学类论文、研究报告等六类可纳入申报表扬范围。

根据办法规定,对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分为三大类给予表扬,分别为专著、研究课题报告、论文和调研报告。总额限定在80项以内,其中一等奖10项左右,二等奖20项左右,三等奖50项左右,专著类三个奖项分别按照1万元、0.6万元、0.4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研究课题报告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0.6万元、0.4万元、0.2万元奖励,论文和调研报告三个奖项分别按照0.3万元、0.2万元、0.1万元的标准给予鼓励。

表扬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申报者可以个人、集体或单位名义进行申报,通过专家评审、会议终审、社会公示等程序评定表彰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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